丈夫將妻子的通話清單和短信清單保存5年,并以此作為妻子婚外情的證據告上法庭。昨日,江北區法院據此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判決準予兩人離婚。
丈夫張強(化名)是一名交警,今年35歲。1993年,他認識了陳紅(化名),兩人開始戀愛,并于1998年2月登記結婚。起初,兩人感情還好,但到了2002年,張強懷疑陳紅有婚外情,由此產生隔閡。張強還把她2002年10月至12月的通話清單和短信清單打印出來,并一直保存著,認為那是陳紅婚外情的證據。
感情有了裂痕后,兩人過著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的日子。為了維護這個家庭,他們也做了不少努力。2005年1月,他們的女兒出生,但雙方的矛盾還是沒有減弱。“她一點兒也不信任我,常常在語言上誣蔑我,連接個電話都會被她說三道四。”張強稱,本來她曾經傷害過他,還這樣對他,加上由于工作需要值班、加班,她也不理解、不支持,無奈之下,他決定離婚。
今年5月,兩人分居半年后,協商離婚事宜。陳紅先是同意協議離婚,但隨后又表示不愿離婚。最后,張強只好將陳紅告上法庭。
法院認為,從張強保存通話清單和短信清單的行為來看,夫妻關系有嫌隙已久,張強懷疑陳紅有婚外情的陰影一直保留到現在,說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據此判決兩人離婚。
(記者 莫雪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