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將是省人大公開征集立法選題和立法建議的截止日期。記者今(27)日從省人大法工委獲悉,自公開征集立法選題和建議以來,共收到公民來信數十封。在這些來信中,不乏一些好選題和建議。
建議一:立法“逼孝”
成都市龍泉驛區十陵街辦退休干部卞玉民寫來信件,建議省人大立法“逼孝”。他在來信中說,四川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人數量尤其是獨居老人在不斷增加,應把關注的目光投到他們身上。卞玉民認為,孝道不僅是生活物質上的,更是精神層面上的。目前,繁重的生活、工作壓力讓很多兒女忘記了對老人精神上的孝道,他們只是簡單的認為,只要老人不愁吃不愁穿就行,忘記了給予老人精神上的慰籍。
卞玉民在信中說:“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應該在年輕一代中推廣。”他建議,這項用于“逼孝”的法規,應包含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內容,兒女不僅要履行最基本的生活贍養義務,還必須讓子女經常了解父母的健康狀況,定期看望、陪伴老人。
建議二:設立“國恥紀念日”
阿壩州公民謝偉國在來信中建議,應以加強對公民的道德教育,制定《四川省悼念罹難同胞紀念法》,確立一個“國恥紀念日”或“同胞罹難紀念日”,以增強公民的歷史使命感和責任感。他認為,“國恥紀念日”應將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的一天,如南京大屠殺紀念日、成都遭日本轟炸紀念日等作為法定的“國恥紀念日”。在紀念日當天,省內所有懸掛國旗的地方,應舉行集體集會和降半旗儀式,為當年因侵華戰爭而失去生命的同胞默哀。
建議三:上下班遭遇電動車禍也算工傷
成都市民張官華在來信中現身說法。他指出,目前,我省電動車車禍發生數量日趨增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下班途中遇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被認定為工傷。不少大中城市市民在騎電動自行車上下班時,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就醫費用、賠償等就成為了大問題。他說,電動自行車不屬于“機動車”,而屬于非機動車。因此,他建議,應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將上下班途中遇到的電動車車禍也納入工傷范圍之中,以減輕遭遇電動車禍人們的負擔。(記者 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