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張梅(化名):受害者,案發時為長春燒傷醫院護士長。
魏曉環:案發時為長春燒傷醫院護士,蓄謀兩年,指使張雨對張梅實施報復。
張雨:與魏曉環的丈夫陳某有業務往來,因為利益關系而幫助魏曉環報復張梅。從2003年10月開始多次加害張梅未得逞,2005年11月18日,張雨在張梅走出門診大門時,向其潑硫酸。
案件回放:
2005年11月18日,兇手張雨落網,之后,他供述和張梅有染,因為不同意分手才下此狠手。
2006年6月6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雨被判處死刑。張雨提出上訴,并供述案件背后另有其人——案件主謀是和張梅同在一個醫院的女護士魏曉環。
2007年5月25日,案件再一次進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昨日上午,蓄意兩年的謀害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張雨和魏曉環被帶上法庭,旁聽席上有張梅的姐姐和張梅的丈夫付先生。和以前一樣,張梅仍然沒有參加,身上的傷痛時時刻刻都在提醒著她,張雨和魏曉環這兩個人對她下的毒手。流過淚之后,她靜靜地待在家里等著丈夫付先生從法庭傳回消息。
最終法院判決,張雨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魏曉環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雨和魏曉環各賠償張梅27萬余元。
張梅是怎么與魏曉環結怨的?
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張雨和魏曉環、陳某夫婦二人相識,利用陳某在單位主管后勤工作,聯系給該單位買賣鍋爐。2003年4月,魏曉環調到長春燒傷醫院張梅所在的科室做護士,同年6月間,魏曉環認為自己幫助張梅的愛人付先生調動了工作,但張梅卻否認魏曉環幫忙,二人產生矛盾并多次發生爭吵、產生怨恨。這樣,魏曉環將此事告訴了張雨,多次唆使張雨對張梅進行報復。2003年10月到2004年11月期間,魏曉環暗中讓張雨對張梅進行辨認,張雨為討好魏曉環進而討好其丈夫陳某而蓄意傷害張梅,張雨多次到張梅工作地點欲加害張梅,但是因張梅不在等原因而未能得逞。
沒想到,2005年11月18日,剛剛上班的張梅就陷入了這場謀害當中,張雨把硫酸潑在張梅的臉上及身上。從此,張梅一只眼睛失明、另外一只眼睛視力為0.05,而且還有進一步惡化的趨勢,顏面部重度毀容,面部瘢痕嚴重攣縮,構成三級傷殘。
案發前
兩兇手多次通話
公訴機關提供的一些證據證明了案發前發生的事情。案發前,魏曉環曾把張雨帶到她的辦公室“認識”張梅。案件發生在2005年11月18日,通話詳單證實,2005年11月16日,張雨和魏曉環通話4次。
2005年11月17日,張雨和魏曉環通話2次,其中16時31分許通話時間長達881秒。其實,這一天的中午,魏曉環到張梅的辦公地點“打探”,得知第二天值班人員都是女性,于是魏曉環給張雨打電話說“第二天是個機會”,指使張雨用潑硫酸的方式報復張梅。
案發后,張雨竟供述稱和張梅有染,張雨被抓后打電話給魏曉環,魏曉環不但給張雨拿出了2萬元的律師費,還給張雨家拿去了10萬元錢。2006年6月,張雨被一審判處死刑時,供述案件另有主謀為魏曉環。
魏曉環堅稱不是指使人
法院咋證明她的犯罪行為呢?
法院認為,張雨和張梅在案發前素不相識,但張雨被抓后卻能供述出張梅的特征,而張雨在燒傷醫院只認識魏曉環,如果沒有魏曉環提供的信息張雨供述不能如此吻合。張梅和魏曉環產生過矛盾,張雨和魏曉環丈夫因有生意上的往來的關系又很好,魏曉環將她的怨恨告訴了張雨,因此排除張雨受魏曉環以外的人指使加害張梅。案發前一天,魏曉環和同事去張梅工作的地點了解情況,之前從未去過。案發后,魏曉環家積極出錢幫助了張雨等等發生了很多事情。法院認為,種種間接證據環環相扣,形成了鏈條,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法院判決一死刑一死緩
法院認為,魏曉環犯罪動機卑劣,情節、后果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鑒于魏曉環沒有具體實施傷害行為,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張雨積極實施犯罪,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辯護人提出的張雨是從犯意見不予采納;張雨供述魏曉環犯罪不屬揭發他人犯罪,張雨的犯罪情節后果非常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判處死刑。
法官宣讀判決書時,張雨回頭張望了一下旁聽的親友,點了點頭。整個宣判的過程,穿著病號服的魏曉環一直癱坐在椅子上。“是否上訴?”法官宣讀完判決書后問。張雨聲音很低,旁聽席上的人無法聽到,法官重復問了幾遍,也重復了他的回答:不上訴。待到魏曉環回答這個問題時,只看到她的口形,法官重復了她的回答,她堅持上訴。宣判結束,張梅的姐姐忍住淚水:“執行死刑的怎么不是她!”走出法庭,付先生給妻子打了電話,電話那端妻子笑了,但是很平靜:“意料之中的事!”
“真的,付先生是一位偉大的丈夫!”張梅的同事也來旁聽,同事們說,當張雨供述和張梅有染時,同事們都驚呆了,這時候很多傳言指向了張梅,但是付先生卻堅信自己的妻子是清白無辜的,也是付先生對妻子的這種感情,讓張梅堅持走到了今天。付先生說這一路走來雖然很難,但是夫妻倆都堅信真相會大白于天下,他一定會照顧好妻子和兒子。 (記者 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