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因欠0.11元、0.12元的稅,就被列入稅務“黑名單”,損壞了企業信用,也將失去法人資格。據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介紹,像這樣的納稅人,幾乎占到失蹤納稅人的兩成。
9月17日,市地稅局在本報刊登的《關于追繳失蹤納稅人欠稅的公告》中,注冊地位于付家墩191號6樓2號的麥龍空調工程有限公司已是大門緊閉多日,其法人陳銅州尚欠稅0.11元。由于征管人員找不到他結清稅款,他即將被列入“非正常戶管理”。
在同一天的公告中,華成輕工物資有限公司欠稅0.12元,吉利來商務公司欠0.88元,興武開關電器公司欠1元……據市地稅局介紹,這些納稅人在停止生意后,并未到稅務機關辦理銷戶,而不知還有欠稅。他們的欠稅大多是因未按時繳納印花稅款而產生的滯納金,數額非常小。
在市國稅局,這樣的情況也大量存在。該局副局長李經建介紹,按稅法規定,不論金額大小,失蹤納稅人都要承擔法律后果。一旦被納入“非正常戶管理”,意味著該法人若再次用其身份證辦理稅務登記證,都將被拒絕,直至其結清所欠稅款及罰金。
截止到昨日,記者獲悉,江岸區已有4戶失蹤納稅人主動辦理了結清手續,但更多的納稅人還未發覺已登上稅務機關的“黑名單”。(王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