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國有企業轉制之機,原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僅僅開了一個“特別會議”后,便截留、隱瞞、私分公司財產共計1411萬元。昨天,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向媒體公布,近日該案在禪城區法院一審宣判,勞勤豐、李勵萍分別獲刑二年和一年半,并分別處以10萬元和8萬元的罰金,沒收盈通公司(轉制后公司名)退賠的贓款1300多萬元及香港住宅一套,上繳國庫。
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表示,該案私分國有資產的手段較以往的案件更為專業,他們不再是簡單地將國有資產分給員工,而是通過專業的會計手法制造種種假象以逃避監察。加強國企賬目的透明度、加大對國企的監管力度,將非常必要。
領導“特別會議”決定私分資產
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原本是佛山一家規模不大的國有企業。2001年1月20日,原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經佛山市工業投資管理公司批準立項進行轉制。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計劃委托資產評估公司于同年7月進行資產評估。在此期間,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召集公司另兩位領導成員開了一個“特別會議”。
在會上,公司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提議隱瞞公司的部分財產,設立“小金庫”,作為轉制職工入股資本、轉制后新公司的經營及職工生活之用。由于公司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是公司的一、二把手,掌握著公司的實際決策權,同時他們提出的方案使得公司全體職工都能低價獲得股權和非法獎金,所以另外兩名領導成員并沒有提出異議。在大多數企業職工不知情的情況下,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的領導班子確定了私分國有資產的“總方針”。
多渠道截留私分國有資產1411萬
2001年10月間,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以全體員工共同參股,全資購買公司國有資產的形式轉制。同年11月1日,該公司轉制成佛山市盈通工業貿易有限公司。在此期間,該公司先后隱瞞了在香港益通實業有限公司及香港冠山發展有限公司代開信用證的保證金人民幣400萬元、港幣350萬元;位于香港九龍的住宅一套(價值人民幣92.43萬元)以及隱瞞車輛4輛(共價值人民幣34萬元);先用公司賬外資金人民幣266萬元購買地皮一塊,再在公司財務賬中重新開支,從而截留人民幣266萬元;2001年10月24日及2004年9月7日,分別以“風險金”抵減股金的名義和以“職工借款”的名義,從截留貨款形成的“小金庫”內向公司全體員工發放人民幣134萬元及112萬元。通過上述手段,使其公司逃避了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監管,截留、隱瞞、私分國有資產總價值達人民幣1411萬元。
2006年7月,市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先后對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進行立案偵查,二人供認了上述事實。
當事人燒毀部分賬本阻礙偵查
記者從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了解到,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私分國有資產的手段十分專業。以往私分國有財產案件,一般是簡單地將國有資產私分給職工。但本案與以往有著明顯的不同,其運用了專業的會計手法,制造如擴大職工的股權等各種假象,掩蓋其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逃避監察,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
當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時,公司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又陸續將部分賬本燒毀,以阻礙偵查。由于此案的部分賬目被犯罪嫌疑人燒毀,給偵查工作帶來很大障礙。佛山市檢察院克服重重困難,通過調查核實該公司以往資金的流動情況以及其近年來的經營活動情況,最后發現該公司的賬本上存在巨大的疑點,從而查清了其掩蓋假賬的事實。為了盡可能減少國有資產的流失,盡快追回贓款,同時保護公司職工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在立案偵查和積極追繳贓款的同時保證該公司繼續經營。
員工蒙在鼓里 不知私分國資
在國企轉制時,公司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做假賬隱瞞國有資產的事情,很多職工其實并不知情。一部分職工在獲得一些非法發放的獎金和得知自己擁有一部分股權后,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私分國有資產,反而覺得拿國家的錢多發福利給職工是應該的,沒有去細究這部分錢的來源是否合法。也有一部分人通過內幕消息知道公司領導隱瞞國有資產,但并沒有向有關部門舉報,作為既得利益者,他們已結成共同利益集團。
負責查辦此案的檢察官說:“這類案件的發生不僅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而且影響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大局,危害極大!”他還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檢察機關將主動配合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協助轉制企業加強企業領導和職工的普法教育,提高法治觀念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記者 劉藝明 通訊員 李紅艷 程明水 吳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