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財有“道”,賣淫有“方”。為牟取不義之財,竟介紹賣淫女向養老院的單身老漢賣淫。10月15日,農民張中平被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法院以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張中平系固始縣分水鄉佃行村農民,與本村農婦劉某相識。為了發財,二人密謀由張中平充當介紹人,劉某實施賣淫。因劉某年齡較大,張中平建議其向農村光根漢賣淫較為現實。2007年3月初,經張中平介紹,劉某到與張中平同村的光棍漢戚某家,向其賣淫,得嫖資40元。其后,為安全起見,張中平前往分水鄉養老院向院內的獨身老漢打探“行情”,不少人表示愿意接受賣淫。其后,張先后三次介紹賣淫女劉某在分水鄉養老院過夜,分別向獨身老漢王某、徐某、高某賣淫。后被養老院工作人員告發。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中平多次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為構成介紹賣淫罪,且情節嚴重。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作者:呂志豪 劉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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