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高峰期打車,再也不用擔心聽到司機說“交班,打下部車吧”。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交通部門向全市出租企業發出了《關于加強我市出租車交接班營運服務規范管理的通知》,《通知》規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全市出租車實行錯峰交接班,早上7時30分至9時、傍晚17時30分至19時30分上下班高峰期不得進行交接班。凡以交接班為由拒載乘客或中途逐客的,當事司機將停產3天學習,并進行嚴肅處理。
交接班要豎暫停服務牌
《通知》要求,每日7時30分至9時和17時30分至19時30分的兩個時間段,出租車不得進行交接班。凡車輛交接班過程中必須將“暫停服務”標志牌夾蓋在計價器“空車”服務標志上并朝車前方示意;電召或預約時,必須將“電召服務中”標志牌夾蓋在計價器“空車”服務標志上并朝車前方示意,不得使用“暫停服務”標志牌。
據介紹,為了避開上下班時間,廣駿、白云、廣交之前已經要求司機錯開上下班高峰交接班,新投入的700輛出租車也明文規定要避開高峰期交接班。比如廣駿,交接班的時間規定在下午3時至4時,白云定在下午3點半左右等等,大約占全市總量三分之一的出租車已經實行錯開高峰期交接班。但還有大部分出租車公司此前未有對交接班作出硬性規定。
高峰期交接司機停產1天
此外,交通部門執法人員還將在上述時段集中檢查車輛錯峰交接班的執行情況。對不按規定實施交接班的司機,視情節輕重將對當事司機作相應處罰:在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的(車輛或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除外),對當事司機進行停產1天學習,并由企業按照企業管理規定和合同條款進行相應處理;以交接班為由拒載乘客或中途逐客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將對當事司機停產3天學習,并由企業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嚴肅處理。
市民贊成部分的哥有話說
對于政府引導出租車錯開高峰交接班的決定,市民們大多表示贊成,認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上下班高峰期出現的運力短缺情況。不過,有司機表示,其實在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并不是司機本意,因為高峰期也是司機賺錢的黃金期:“主要還是塞車,如果不塞車,誰會放著生意不做去交接班。但整天塞車,大家都想著塞著不如空著。現在硬性規定交接班時間,無非只能讓我們硬著頭皮忍受塞車。”(朱蕾 交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