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的“吉林導游麗江傷人案”尚未審結,導游徐敏超所在的旅行社因拖欠5.6萬余元團費,被昆明大家旅游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家旅行社”)告上法庭。今天,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案件由來
徐敏超所在旅行社拖欠團費
今年4月1日,吉林導游徐敏超帶領由吉林市霧凇旅行社(以下簡稱“霧凇旅行社”)組團的“夕陽紅”旅游團隊一行40人到麗江旅游,因昆明導游彭麗萍(“地陪”)改變行程領客人進古城四方街,導致途中客人走散。為此,徐敏超與彭麗萍發生爭執。當彭麗萍離開后,徐敏超走進古城四方街東大街古城食品公司門市專營工藝品店的商店內搶刀,并把店主寸錫蓮刺傷。隨即,徐敏超沿途用刀刺傷游客及路人19人。
9月18日,徐敏超被指控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麗江公開審理,但因徐敏超涉及精神病鑒定問題,法院決定對徐再次進行精神病鑒定,延期審理。隨后,霧凇旅行社接到了法院傳票,大家旅行社向其索要拖欠的5.6萬余元團費。
記者了解到,霧凇旅行社和大家旅行社有合作關系,雙方約定好由霧凇旅行社負責在吉林組團來云南旅游,大家旅行社負責在昆明接待。大家旅行社起訴稱:今年3月30日至4月3日,他們為霧凇旅行社接待了昆明—大理—麗江的旅游團隊(徐敏超所帶的團隊也在內),在按要求完成好接待服務后,霧凇旅行社無故拒絕支付剩余的5.6萬余元團費。
被告認為
拖欠團費責任在原告
霧凇旅行社為何要拒付5.6萬余元團費呢?被告代理律師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喬嗣勇律師說,如果不是大家旅行社隨便更改行程,徐敏超不會和昆明的“地陪”彭麗萍發生爭執,也就不會發生這起傷人事件了,更不會有以后拖欠團費的事情。因為行程被壓縮及后來發生徐敏超砍傷游客的事件,游客們回到吉林后,紛紛要求旅行社進行賠償。為平眾怒,霧凇旅行社只好給每位游客賠償3000元費用,這筆費用又該算到誰的頭上呢?(柏立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