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滿材料的箱子和文件夾整齊地放在法庭一側的墻腳,材料箱旁的旁聽席上坐著10余人,他們是來自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簡稱東航云南分公司)的職員,也是東航云南分公司代理律師的強大“后援團”;而另一邊旁聽席坐著的10余人,同樣來自東航云南分公司,但他們卻是辭職飛行員鄭志宏“后盾”。昨天(22日),云南飛行員辭職遭天價索賠第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區法院開庭審理,云南分公司同意與鄭志宏解除勞動合同,但“辭去該工作的話,就要承擔公司為培養出一個機長支付的費用。”東航云南分公司將索賠金額升至664萬余元。
鄭志宏:心理承受著極大的壓力
昨天上午9點,官渡區法院民事審判庭里,飛行員辭職遭天價索賠的官司正在進行。鄭志宏,這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坐在席上,神情凝重。幾個月前,他還是一名機長,一個A類的飛行教員。為了辭職,幾個月下來,在“贖回”自由身的過程中已身心憔悴。他告訴記者:“從申請勞動仲裁那一刻起,我心理上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和生存的挑戰。作為一個普通的勞動者,我爭取的也只是屬于自己的小小權利。”
整個上午的庭審,鄭志宏顯得有些激動。他所堅持的訴訟請求為:確認其與東航云南分公司的勞動關系自2007年6月17日解除;請求判令東航即日起辦理其勞動人事、工資檔案關系、飛行記錄本、飛行技術檔案、航空人員健康記錄本和社會保險關系等轉移手續;確認其應該承擔的培訓費自2005年9月27日算起。
鄭志宏說:“作為一個相對特殊的職業,我的人事檔案是我從事飛行職業的準入條件,公司不應該以任何理由扣留,沒有人能剝奪我們自由選擇的權利。”
東航:福利索賠增加到7萬余元
庭審中,東航云南分公司除原先向飛行員索賠的金額從1257萬元的天價“縮水”到661萬元外,又把4萬余元的福利索賠增加到7萬余元,索賠金額升至664萬余元。
東航云南分公司當庭表示,同意與鄭志宏解除勞動合同,但同時也表示:“鄭志宏與云南航空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個合同是無期限的,如果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辭去該工作的話,就要承擔公司為培養出一個機長支付的費用。”
東航云南分公司所稱的培訓期,是指飛行員在沒有轉為正駕駛之前的飛行經歷,按東航云南分公司的計算,鄭志宏在1999年8月沒有轉為正駕駛前均為培訓期,飛行經歷為1529.38小時,按每小時3450元計算,加上福利費等各種費用,鄭志宏應該賠償公司660多萬元。
作者:王凌帆 洪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