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四川女工曾某瓊伙同他人強(qiáng)迫一名25歲安溪女工賣淫,昨天,晉江法院一審,曾某瓊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5000元。
曾某瓊,19歲,在晉江陳埭打工,經(jīng)常出入迪廳。今年2月22日,曾某瓊應(yīng)朋友“阿龍”(另案處理)等人要求,在溪邊村一迪廳內(nèi),接近安溪女子鐘某,并將其騙到村里一出租房?jī)?nèi)。這時(shí),“阿龍”、陳某芳(另案處理)等4人出現(xiàn),用強(qiáng)奸、毆打等手段強(qiáng)迫鐘某從事賣淫。而后,鐘某被賣到南安梅山一按摩店從事賣淫。為此,曾某瓊獲利200元。5天后,鐘某尋機(jī)報(bào)警并獲救。 (記者 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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