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遵義市部分私家車悄然流行“變形記”:車價10多萬元的國產車花幾百至數千元更換車標后居然搖身變成“寶馬”;車價數萬元的國產經濟型轎車花數百元就可“變身”合資品牌車型;有的車主將車身上的發動機排量標識從2.0改為3.0甚至4.0……
車主:換標為愛車“升級”
“我覺得換車標挺有意思,花錢不多就可贏得‘尊重’的目光。”遵義市民胡先生剛從重慶買了一輛國產比亞迪轎車,還未開出銷售店便花了800多元將引擎蓋、后尾箱、輪胎、方向盤上的比亞迪標志全部換成了“豐田花冠”的標志。
記者采訪發現,能夠以假亂真的車型還真不少,如:雙環CEO的外形和寶馬X5非常相似,換上寶馬車標后,本來身價11萬的CEO至少在外觀上變成了價值近90萬的豪車;北汽“路霸”變“豐田霸道”;長豐“獵豹”變“三菱”;中華“駿捷”變“寶馬”等等。上海路一汽車裝飾店老板告訴記者,曾經有一輛紅色QQ車居然在店中定購了一套法拉利跑車的標志換下原來的標志。
另外,有的車主為了“顯示”其愛車系同一品牌系列的“頂配”產品,居然還把車身上發動機排量標識從2.0改為3.0甚至4.0。對于個別車主的這類“升級”行為,一些持不贊同意見的車主和市民認為,這種“自欺欺人”的做法其實是貪圖富貴的虛榮心在作怪。
車管:“變身車”過不了年審
遵義市紅花崗區交警大隊綜合科陳志春副科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依據有關規定,車主及駕駛人對車輛進行的外裝飾有可能影響行車安全時,將會受到路面值勤民警處罰。但在實際生活中,許多通過換標來“升級”的車輛僅僅換掉了車標,尚未發展到威脅行車安全的程度。因此,當前情況下,值勤民警難以對換標風說“不”。
“擅改車標將導致車輛檔案登記數據與該車不符,這樣的車輛肯定不能通過年審。”10月24日,遵義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李旭東所長對記者說。因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登記注冊管理辦法》,車輛標志是該車識別代碼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允許擅自改動。
車管部門強調,雖然目前暫無對換標行為的具體處罰標準,但新車入戶和年審時必須拆除所換車標,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后果只能由車主自行承擔。
律師:私換車標涉嫌違法
“車主私換車標有可能帶來嚴重司法后果。”遵義市大智律師事務所主任錢建閩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換車標的車主涉嫌構成商標侵權行為,損害了車標品牌擁有者的權益。而未經商標持有者許可而進行生產、銷售車標的行為也是違法的。
此外,車主更換車標成風還會令車標盜竊現象更加嚴重。不少律師代理的盜竊案中,有些掛在低檔車上的車標就是從別的名車上偷來的,私換車標無形中成了盜賊們銷贓的最佳途徑,這對社會治安管理極為不利。(記者 唐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