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利用網絡交友、征婚,詐騙多名女子的案件,揭示出網絡交友征婚騙財騙色幾種慣用伎倆。
一段時間以來,在一些征婚交友網站,常常能看到用“唐伯虎點蚊香”、“單身男人”、“神仙愛男”等網名注冊的個人資料,這就是上述案件的嫌疑人余某。他化名余曦霖,編造身份為“1978年出生,178厘米,廣州人,私營業主,曾當過兵,在政法部門工作,某服裝公司董事長”。此人以交女友、結婚為幌子,詐騙多名女性近20萬元人民幣。
“神仙愛男”詐騙女性“五步曲”
一步,在交友網站上瞄準經濟條件較好的女性目標發帖子,索要對方聯系方式;
二步,用QQ、MSN或手機聯絡,表達想確立戀愛關系的意愿;
三步,獲得對方好感后,約見面,出示偽造的身份證及偽造的有巨額存款的存折;
四步,經常打電話、發短信、見面,噓寒問暖,鞏固對方的愛意,進而編造企業出現安全生產事故、資金周轉有問題、賬戶被凍結、在外地隨身現金出現困難、要開新公司等謊言,向對方“借款”;
五步,對被害女性多次騙財后,冷淡對方。四名女性被詐騙的典型經歷
余某充分利用現代通信和交通,同時與多名女性交往,通過手機、網絡聯系,乘火車、飛機奔波于重慶、深圳、東莞、北京、遼寧等省市。
向“女友”父母借錢
廣州小玉被騙14萬元
2006年2月,余某與廣州市的小玉通過交友網站相識,經過QQ、手機聊天后見面,余某自稱大學畢業,是廣州某服裝公司董事長。為證實身份,余某還給了小玉一張“名片”和在北京所拍的相片。多次約會后,小玉逐漸迷戀上這位外形不錯,有錢、有身份的余某。
余某見小玉深陷“愛河”,開始向她“借款”。可小玉只是普通公司職員,余某打起小玉父母的主意,稱公司出現資金困難,并稱要和小玉結婚,要她向父母借錢。小玉父母從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半年間“借”給余某14萬元。余某又稱要在香港開服裝公司,要求小玉父母將房產抵押貸款。小玉父母開始懷疑余某,才沒更大損失。
“落難王子”求“女友”幫助
東莞小天被騙近2萬元
2006年9月,余某通過交友網結識了在東莞市的小天,余某同樣稱是廣州某服裝公司董事長。經過網上聊天,余某逐漸摸透了小天的情況和心理特點。2006年10月的一天,余某在網上“消沉”地告訴小天,自己經營的服裝公司電死了員工,資產被凍結,自己躲在家里不敢出門,問小天能否幫他。小天回答說:“我愿意幫一個真心人。”余某表白:“你幫助了我,我將感謝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嗎?”小天被打動,給余某的銀行卡匯去2000元。幾天后,余某在網上“難為情”地對小天說:“我要去臺灣找我外公,幫我解決公司電死員工的事,可資金被凍結了,現在連飛機票都買不了,能再幫我嗎?”小天很快匯去3000元。不久,余某“特地”到東莞市看小天,當晚兩人住到一起,余某給她看了自己的“身份證”和“600萬元存款”的存折。第二天,余某稱自己的“銀行卡”被ATM機“吞掉”,小天再“借給”余某3000元。
之后,余某以去重慶、上海談生意沒路費、父親去世、被供應商逼債、談生意請人吃飯等謊言,共向小天“借”了近2萬元,直到案發。
殷勤接近高學歷女士
北京小芬被騙2.4萬余元
2006年底,余某在某網站結識了北京市的事業小有成就的小芬,經過QQ、手機聯系,余某摸清了小芬的經濟實力及心理。為了接近具有高學歷、高收入的小芬,余某除了自稱是服裝公司董事長外,每次來京必坐飛機、住高檔賓館。余某來京看小芬,并給小芬看了自己的假身份證。之后,余某對小芬每天一次電話殷勤問候,每周一次從廣州飛北京“專程”看望,小芬很快墜入愛河。
第二次見面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系,余某給小芬看了“600萬元存款的存折”。來京四、五次后,余某在電話里謊稱公司出了問題,不能再到北京。小芬就到廣州看他,但突如其來的看望讓余某措手不及,怕露餡,他只好稱在香港后便關掉手機。第二天,小芬等來余某的電話,余某在電話里大哭,稱公司出了安全事故,自己陷入困境。晚上余某到小芬住的賓館,小芬便把隨身的現金交給了余某。小芬回京后,心里擔心,很快又到廣州,余某又向小芬“借錢”近2萬元。后來,余某以急需用錢、信用卡丟失等謊言,又騙得匯款6000元。
生意人小靈再精明也被騙
2006年8月,余某在某網站結識了小靈,又編造了自己的一系列身份。四個月后的一天,小靈因業務到廣州,與余某見面,為證明經濟實力,余某謊稱自己的服裝被海關扣押,并拿出偽造的“600萬元存款”的存折給小靈看。2007年元旦,小靈至深圳,余某“特地”兩次到深圳“看”她,并為她在某賓館開房間,兩人一起過夜。余某試探小靈說:“我服裝廠電死了兩個人,有關部門在查賬,600萬元存款也被凍結了。”見小靈沒表示,余某未敢開口“借錢”。
此后,兩人一直保持“情人關系”,余某以手機、現金丟失,在廣州辦事急著用錢等謊言,要小靈通過匯款方式“借”給他5000元錢。也許因為小靈也是“生意人”,精明些,余某從她那兒無法騙到什么錢,便不再聯系。
騙子利用女性心理5個弱點
一是編造良好的家庭、教育及經濟背景,以談戀愛進而結婚為名,吸引有較高學歷、經濟條件較好的未婚女性。
二是先花時間進行網絡、手機的感情聯絡,待感情升溫后,提出見面,展開速戰速決式追求,要求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瓦解被害人的戒備心。
三是出入高檔酒店,并及時出示身份證、存折等證明其身份及經濟實力,不時地接聽“業務”電話,獲得被害人的傾慕。
四是騙色、騙情成功后,使被害人完全落入“溫柔”陷阱,再為自己編造“落難白馬王子”假相,博取女性同情心,主動拿出錢財。
五是以交友、征婚為幌子詐騙,大多牽扯隱私,女性往往不愿報警,從而降低犯罪風險。
【作者: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張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