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醫院對急診病人實行“先搶救后繳費”,不少病人接受救治后一直拖欠醫療費用,嚴重的欠費情況讓一些醫院陷入經營困境。
貴陽市第六人民醫院就有一支“討債隊”,專門追討病人拖欠醫院的醫療費用。這一無奈之舉折射出醫療機構無法回避的難題—————“欠費治療”誰掏錢?
年近半百老護士“改行”去討債
當了30多年護士的何軍,沒想到年過半百時竟走上了討債之路—————為自己所在的貴陽市第六人民醫院追討病人欠下的醫療費。
何軍第一次討債始于2005年,一起車禍發生后,肇事司機逃跑,車禍受害者出院后拒絕支付醫療費。院方就讓為人和善、能說會道的何軍代表醫院去收款。
何軍得知肇事車輛買過保險,于是一家一家保險公司查下去,終于找到了肇事車輛投保的那家公司。在她的努力下,保險公司最后賠付了20多萬元:醫院討回了近5萬元醫療費。
“主要是沒有人負責這個事,你不找上門,就沒人想著要來賠付或者結賬。”第一次討債讓何軍發現了問題,貴陽市第六人民醫院也因此決定成立“討債隊”,專門追討出院病人拖欠的醫療費。
何軍從2005年開始“討債生涯”,2006年一年就討回“陳年爛賬”80多萬元。她欣慰之余又很困惑:幫助車禍受害者拿到保險公司的賠付、代表施工受傷的農民工和包工頭協商,“這難道是醫院該做的事嗎?”
醫院搶救病人誰來“搶救”醫院?
“先搶救后繳費”,接受采訪的醫務工作者表示,醫院先救人是理所應當的,但醫院搶救病人后如果收不到錢,誰來“搶救”醫院呢?
據貴陽市第六人民醫院醫政科的統計,2006年5月10日至2007年4月19日,共有51名病人沒交押金或只交部分押金,經院總值班、醫政科主任同意救治。貴陽市第六人民醫院副院長喻琨說,但是搶救之后,有的病人就一直欠費不繳。
“這種情況每個醫院都有。”何軍告訴記者,欠費的情況各有不同:有的病人生活貧困,確實拿不出錢;有的病人本身也是事故受害者,所以不想拿錢;還有的人治好后一跑了之,找都找不到人。但不論是哪種情況,最后都是醫院承擔損失。
呆賬壞賬多影響醫生搶救積極性
對于病人拖欠的呆賬壞賬,大醫院往往是按照一定比例讓醫院財務、責任科室、責任醫生來分擔,有的醫生因此被扣工資,搶救病人的積極性也受到很大影響。(新華社記者張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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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隊”不是解決問題根本辦法
貴陽市第六人民醫院也表示,成立“討債隊”肯定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跳樓受傷的、出車禍的、生病的流浪者……派出所和交警把這些人送到醫院就走了。我們搶救之后,再去要錢可真難!”何軍說,要討回這些病人拖欠的醫療費,往往涉及多個部門,僅憑醫院這支“討債隊”,純屬疲于奔命。
貴州省衛生廳醫政處處長阮中健說:“醫院的‘欠費治療’不但很普遍,而且是個老大難問題。因為沒有專門的經費,也沒有制度上的保障。”他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需從體現社會公正性出發,財政加大對醫院的投入,從而保證“首診負責”這一核心制度能長期堅持下去。
據了解,一些國家“欠費治療”的風險都是由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來承擔的,政府一方面把資金投入到社會醫療保險中,另一方面對醫療機構和保險機構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