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鄭州農業路與桐柏路交叉口東南角的兩棟高樓已經封頂,路過這里的人可能想不到,這兩棟正在出售的18層高樓竟是違法建筑。
而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也因為查處這兩棟違法建筑不力,被告上法庭,并且一審敗訴。
違法建筑“吞”了小區綠地
昨天上午,農業路與桐柏路交叉口東南角,兩棟18層的高樓已經封頂,施工圍墻上,“售樓部”的字樣顯示,這兩座被稱為“戊豐新城”的高樓正在出售。
除了和這兩棟高樓緊挨著的嵩岳小區的1000多位業主外,很少有人知道這18層高的“商品樓”是違法建筑:它沒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續,它侵吞了嵩岳小區10多畝的合法綠地。
在2006年10月份,這兩棟樓開始澆筑地基時,嵩岳小區的業主就已經向市執法局反映此事。今年4月3日,今報也以《違法建筑“吞”了小區綠地》(4月3日今報C06版)為題刊發報道,披露嵩岳小區10多畝綠地被違法建筑吞沒的事實。
當時,鄭州市規劃局、市執法局等相關部門均明確表示,嵩岳小區綠地上的建筑屬于違法建筑,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續。
眾業主40多次到市執法局反映
在今報的報道刊出后,市執法局也曾到現場查處,但未取得進展。此后數月里,在建的違法建筑一直沒有停工,建筑方也未取得合法手續。“前前后后,我們到市執法局跑了40多次。”昨天上午,在嵩岳小區業主維權辦公室里,業主老王說,他們還拿著嵩岳小區的規劃圖、土地證等證件讓執法人員看。
老王說,在接待他們的執法局工作人員中,僅市執法局的主要領導就有4位。“執法局工作人員確實來過,但每一次都沒能讓違法建筑停工。”老王回憶說,他們反映了40多次,可執法局只來了5次。
市政府要求執法局查處違法建筑
為了督促市執法局盡快行政執法,嵩岳小區的多位業主還將此事反映到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領導知道此事后,專門批示:要求市執法局嚴肅查處嵩岳小區綠地上的在建違法建筑。
后來,嵩岳小區的業主代表陸續將此事向市土地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建委等相關部門反映,所有部門都支持嵩岳小區的業主。
但是,直到今年9月份,違法建筑仍在日夜加高,眼看就要封頂,嵩岳小區的1000多位業主再也坐不住了。“有市領導的支持,他們仍這樣日夜蓋違法樓。”小區業主準備起訴市執法局行政不作為。
嵩岳小區業主一審告贏市執法局
今年9月6日,嵩岳小區業主代表劉子甄老人一紙訴狀將市執法局告上法庭,中原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在起訴書中,劉子甄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市執法局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對嵩岳小區綠地上的違法建筑依法嚴肅查處。
10月25日,中原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昨天上午,記者看到了這份行政判決書的原件,判決書顯示,中原區人民法院判決業主勝訴。
法院認為,根據《鄭州市違反城市規劃建設工程查處條例》的相關規定,市執法局負有接受群眾舉報,并查處違法建設工程的法定職責,應當最遲在45日內對違反城市規劃建設工程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但市執法局至今未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已構成行政不作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判決:市執法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45日內履行法定職責,對原告投訴的農業路與桐柏路交叉口東南角的違法建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律師稱市執法局應拆除違法建筑
河南華裕律師事務所劉國棟律師是劉子甄的代理人。昨天下午,劉國棟律師接受了記者的電話采訪。
劉律師認為,在法院的判決書下達后,市執法局應當立即著手對違法建筑進行查處,“先勒令工人停工,扣押施工材料,再按照程序拆除大樓”。
劉律師表示,根據目前法律,在執法局拆除之前,在建的違法高樓根本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續。
一出生就是“黑戶”,在建過程中也拿不到合法的“身份證”,兩棟已經封頂的18層高樓命運將如何收場呢?
昨天中午,帶領全體嵩岳小區業主進行維權的一位老人表示,他們希望高樓被拆除,把綠地還給他們,但是,拆除18層高樓的難度顯然很大,違法建筑方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此事,但前提是須經所有業主同意。
18層高樓會不會被拆除?今報將繼續關注。(記者 陳亮 趙麗 通訊員 任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