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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派出所、公安分局,40天來張爽一直奔走于這三點之間,身體上的傷已經基本恢復,心卻還隱隱作痛。
9月28日,在自家的門前,兩名男子手持鎬把對著他頭部左側太陽穴一頓猛打后開車離去,張爽清楚地感覺到這兩個人是想要他的命,他倒在血泊中仔細回憶,每一個曾經接觸過的人像電影片段一樣從腦海中閃過,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到底得罪了誰。
妻子齊英抱起張爽的頭擁在懷中,血浸濕了她的衣襟,眼淚滴在張爽的臉上,張爽感覺到來自妻子胸膛的溫暖,卻沒有感覺到妻子心里隱藏的歡喜與失望。第二天一早,張爽知道想要殺他的兩名男子是妻子雇來的時候,他差一點瘋掉,這個他最愛的女人,這個與他一起走過苦難生活的女人,這個他愿意為之付出生命的女人,居然想用3000元錢結束他的一生。
恨過之后,是對妻子的憐愛,張爽拒絕做傷害鑒定,走上了替妻求情之路。
“肢解后扔進下水道”
“你來看看我吧!他又罵我了!”9月26日,楊某打通了按摩女齊英的電話,沒幾句下來,齊英就哭了起來,楊某馬上趕到了齊英工作的地方。一看到楊某齊英哭得更厲害了,數落著丈夫張爽的種種不是,梨花帶雨的樣子一下子就激起了楊某的“英雄心”。“你敢幫我殺了他不?”齊英突然問道,這讓楊某一驚,隨即馬上堅定他實施計劃的決心。
與人討價還價定殺夫日子
回憶起這段場景,楊某告訴民警:“我答應幫她,就是不想讓她再受苦了,根本就不是為了錢!”他似乎忘了,在實施殺人計劃前,他反復和齊英討價還價的情景。
9月28日是齊英和楊某定好殺死張爽的日子。在齊英的筆錄上記錄著弒夫計劃的全部過程:9月28日22時左右,我在足道內正按摩,楊某給我打電話,因為我和他在2007年9月26日已經定好就是在9月28日動手殺死張爽,我接完電話后就不干了,出門后看到楊某正在門口等我,這時,有一個人打車在對面停下,下來后在那等我們,我和楊某,還有一個男的我不認識,我們三個打車到我家樓下,我們三個都下車了,下車后,楊某讓我回家把張爽騙下來就行,我就回家了,對張爽說身上沒有錢,把手機押車上了,讓他陪我一起下去交錢,他就和我一起下去到
出租車那,我看到出租車司機在車上,楊某在副駕駛那,那個人不見了,我看見張爽管楊某要手機,楊某不給,他下車后拿著一個鎬把,上去就開始打張爽,跟楊某來的那個男的也上來打,也是用鎬把打的,都打在張爽的腦袋上,之后楊某和那個人就上車跑了。
行動前特意強調要“死口”
在派出所內楊某交待:行動前她給了我1500塊錢,特意強調要“死口”,死口的意思不言而喻。如何處理張爽的尸體讓齊英頗為擔心,而楊某已經算計好了這一切。在他的筆錄上寫著:齊英打算把尸體肢解后扔進玉米地,又怕玉米已經收割了,很快就會被人發現,我就告訴他,我在19中學附近有一個大庫,到時候把張爽的尸體肢解,然后扔進下水道就可以了。
齊英本以為張爽難逃一劫,沒想到倒在血泊中的張爽艱難地伸出手來,小聲呼喚著她的名字,齊英跑上去,把張爽抱在懷里,失望之情表現在臉上,她沒有想到張爽能死里逃生。
“我寧可坐牢也不愿意回家”
打人事件發生后,長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民警馬上趕往現場,就在民警對張爽進行詢問時,警長徐敏發現,張爽的妻子躲在一邊,神色慌張,對于丈夫的傷她只是簡單地問了一下,一點沒有悲傷的痕跡,反而顯得很開心。
按現場情況和張爽的口供分析,打人者應該是早有預謀,巧的是打人者竟然與張爽的妻子齊英乘一輛車回來,種種情況顯示這絕不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同來的民警衣明偉和孟憲華將齊英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經過一夜的較量,天亮時齊英終于承認打丈夫的人是她花3000元雇來的。
“人是我雇來的,我就是想讓他死!”隨著清晨的陽光躍入房間,齊英輕輕地吐出了這句話,民警終于覺得松了一口氣,可又感覺有什么東西壓在了心頭。
“我是先取的張爽的筆錄,這個過程中我試著問了一下他和齊英的感情,從始至終張爽一直在講齊英對他的種種好處,這個家全靠齊英上班維持著,他對齊英感到如何的愧疚;而在取齊英筆錄的時候,大部分時間是在沉默中度過的,每次提起張爽,齊英的眼中總是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仇恨,這更加堅定了我的信心,這件事肯定與她有關,事實也的確如此,天亮的時候,齊英交待了一切,可以結案了,我們卻沒有平時那種喜悅。這個男人的愛與這個女人的恨,成為我們近一段時期談話的主題。”審訊齊英的民警在一個月后,這樣講述當時的情景和他的心情。
齊英沒有想到楊某會那么痛快地答應幫她殺夫,更沒有想到警察會這么快發現一切都是她干的。當真相水落石出時,她提出了一個請求:“判我死吧!我寧可坐牢,也不愿意回家!”
拒做傷害鑒定反復為妻求情
在得知想殺自己的人是妻子雇來的時候,張爽沒有顧忌警察就站在身邊,他蹲在床邊失聲痛哭,緊咬的下唇流出血來。“知道兇手是妻子雇來的,這個男人一下子就垮掉了!我們的心都跟著不得勁。”一直在身邊等待張爽結束哭泣的民警,這樣形容當時的場景。
恨!是張爽的第一反應,青筋都蹦了出來,“我與任何外人都沒有矛盾,我曾經打過她,早就懷疑是她找人干的了,只不過一開始沒告訴你們,你們按法律辦吧!該咋判就咋判!”
一天之后,張爽再次來到春城大街派出所,與第一天不同的是他是來替妻子求情的。在接待室,張爽沒說幾句話就又哭了起來。接待他的民警回憶:“張爽來了以后,先是和我講齊英對他的好,發生這種事情,其實不怪齊英,都是他平時對齊英不好,才逼得齊英走上這一步的,責任在他。然后他又試探著問我們,如果他不追究了,齊英是不是就沒事了?我們把相關的法律政策給他講了一遍,他似懂非懂地點點頭,離開了。”
一周之后,張爽又來到綠園區公安分局,踏上了漫長的替妻求情之路。民警說:“從事發后到現在,張爽已經來過好多次了,每次都是為了替齊英求情,他說的那些話我都差不多能背下來了。說實在的,我們都挺同情這個男人,可法律畢竟是法律,既然錯了,就一定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數次求情失敗以后,張爽想到了一個極端的辦法,他竟拒絕進行傷害鑒定,希望這樣能減輕妻子的刑罰。張爽告訴民警:“既然我不追究了,你們還是一樣要依法辦事,那我就拒絕進行傷害鑒定,這樣你們就沒有辦法給我妻子定罪了。”不懂法律的他錯誤地以為,他受傷的嚴重程度就能夠決定對齊英的刑罰,忘記了齊英犯的是涉嫌故意殺人罪。
“我想教訓他一下沒想殺人”
昨日記者了解到,齊英已經翻供,不承認自己雇兇殺夫了。齊英稱:她雇人的目的,是因為張爽總打她、罵她,她想找人教訓他一下沒想殺人,想讓張爽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讓他以后別再打罵她了,和她一起好好過日子。她最初之所以承認是雇兇殺人,主要是對張爽失去了信心,寧愿死也不愿意再和他一起生活了。現在她想通了,這幾年張爽對她也不錯,雖然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但至少張爽曾經給過她幸福,而她也希望能延續這份幸福。
目前,綠園區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后,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齊英、楊某批準逮捕。(文中人物均為化名)(記者 蒲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