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永是深圳市兆豐貨運有限公司(下稱兆豐貨運)的司機,兩年前在送貨途中車禍身亡。其父郭栓成為此打了兩年的官司,最終勝訴了。當申請執行的時候,卻發現兆豐貨運關門了,老板陳少光不知所蹤。郭栓成認為,貨主單位深圳駿豐物流公司(下稱駿豐物流)與兆豐貨運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遂于本月7日住進駿豐物流辦公室,要求賠償,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占據辦公室追討賠償
昨天,駿豐物流貨運經理楊先生反映,11月7日上午,4名男子沖進辦公室,要求找公司老板。當時老板在外開會,他們就開始砸東西,一男子還在辦公室撒尿。至今他們仍強行霸占著公司辦公室。
記者來到駿豐物流位于福田保稅區正佳物流中心大廈二樓的辦公室,看見玻璃門半開著,一青年男子躺在門口沙發上。走近大門,就能聞到刺鼻的尿味。“我兒子都死兩年了,還不給我賠償,我要與劉伯清同歸于盡。”說話者是位50多歲的男子。他告訴記者,他叫郭栓成,其子郭國永是兆豐貨運公司的員工,兩年前在送貨途中發生車禍不幸罹難。
官司勝訴卻遇老板逃匿
據郭栓成稱,兩年前,郭國永受聘于兆豐貨運,當大貨車司機。2005年8月31日,根據公司安排,郭國永從潮州開車送貨發往廣州。當行至惠東縣324國道時,另一輛車超車,撞上郭國永的車輛,郭國永當場死亡。
為賠償事,郭栓成請律師打了兩年官司。2006年5月,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郭國永屬于工傷;兆豐貨運不服,提出行政復議。2006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兆豐貨運又不服,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過審理,福田法院一審判決,維持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郭國永工傷認定的具體行政行為;兆豐貨運仍不服,上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年3月,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該判決于2007年4月11日生效。
2007年6月12日,根據郭栓成的申請,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書認定,郭國永為兆豐貨運司機,月薪2500元至3000元,兆豐貨運沒有給郭國永購買社保,郭國永系郭栓成和王榮鳳所生的獨子。最后,市勞動爭議仲裁委作出仲裁裁決:兆豐公司應支付郭栓成、王榮鳳夫婦喪葬補助金15966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59040元,支付王榮鳳供養親屬撫恤金198000元(每月825元,期限20年)。官司打了兩年,終于贏了。可是,等到郭栓成向福田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時,卻發現兆豐貨運人去樓空,法定代表人陳少光不知所蹤。
駿豐:兆豐也欠我們的錢
郭栓成認為,駿豐公司和兆豐貨運業務往來緊密,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因此,駿豐物流也應對其兒子的死負責。郭栓成找到駿豐物流的辦公地址,找其索賠。駿豐物流的老板香港人劉伯清希望郭栓成通過正常渠道討還公道。
駿豐物流貨運經理楊先生表示,他們公司和兆豐貨運僅是業務關系,郭國永是兆豐貨運的司機。郭國永的家屬應該依法向兆豐貨運索賠,而不是到駿豐物流鬧事。目前,駿豐物流也在找兆豐貨運的老板陳少光,因為兆豐貨運也拖欠了駿豐物流的錢。楊先生認為,即便郭國永的家屬認定駿豐物流和兆豐貨運有關系,也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激進地到駿豐物流鬧事。
郭栓成的代理人何帶勇律師表示,兆豐貨運和駿豐物流確實是兩個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他也不主張郭家的人到駿豐物流鬧事,而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兆豐貨運老板陳少光不見了,郭家沒有辦法。
何帶勇律師出具的證據顯示,兆豐貨運的出資人為陳少光和陳少如,兩人的出資比例各為50%。另外一份“兆豐集運船務有限公司(下稱兆豐集運)香港車2005年8月份工資表”則顯示,郭國永在2005年的8月有6次工資記賬記錄。
對此,劉伯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兆豐集運和兆豐貨運是兩個不相關的法人,僅僅有業務聯系。劉伯清是兆豐集運的股東之一,但與兆豐貨運沒有關系。兩公司曾約定,兆豐集運為兆豐貨運墊付墊支部分開支。“不然,郭家告的不會是兆豐貨運,而是兆豐集運。”
事發后,駿豐物流曾報警,警方曾派員到場處理。但是,民警走后,郭家的人又回到現場。截至昨晚記者發稿時,郭栓成仍在駿豐物流的辦公室內。 (記者 馬培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