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間,他利用職權受賄123次,其中單獨受賄122次,與妻子共同受賄一起最大數額100萬元整。在他被指控的受賄中,為人牟利的項目達30多項,可謂事無巨細。找他幫忙的人有26人,少則送5000元,最多的送過27萬元。今日上午,原合肥市委副書記、省供銷社主任、黨組書記許道明與原任合肥市商務局局長的妻子江黎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宣城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其受賄24起,并有105萬余元人民幣、美元5萬余元、英鎊1.6萬元、港幣2.9萬余元、日元11萬余元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據了解,檢察院和法院均派出了強大的陣容審理該案。宣城市檢察院由副檢察長魯建武率隊出庭公訴,宣城市中級法院由分管刑事的副院長與兩名法官組成合議庭。許道明的辯護律師是省律師協會會長蔣敏,江黎的辯護律師是該協會副會長劉建華。
實權夫妻,共同受賄百萬
身居合肥市分管城市經濟的副書記和合肥市商務局局長要職的許道明夫婦倆,在眾多企業和商人眼中是炙手可熱的人物。他們想著法尋找門路與兩人交往,求得兩人手中權力的幫助與照顧,并付出巨額回報。
據指控,2001年8月至2003年5月,許道明、江黎在合肥某食品公司收購、重組合肥另一家食品公司過程中,分別利用擔任分管城市經濟的副書記、合肥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組長和合肥市商務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在參與收購、制定和落實優惠政策、職工安撫等方面為該食品公司牟取利益,共同收受該公司100萬元人民幣。
受賄24起,多數來自商人
在許道明被指控的24起受賄事實中,多數行賄者都是商人。他們找許道明幫忙解決公司土地征用、結算工程款、銀行貸款、資金拆借、擴大規模、土地開發等數十個方面的問題,而回報給許道明的少則1萬元,多則27萬元,同時還有幾千元不等的美金、港幣及1000元至4.5萬元不等的購物卡。最大一筆27萬元及4.5萬元購物卡均來自一家建設集團的老總。
據指控,2000年中秋節至2003年中秋前,許道明先后8次非法收受安徽某建設集團董事長27萬元人民幣和4.5萬元購物卡,利用職務之便,在該公司土地征用、結算工程款等方面及處理該董事長個人事務上給予幫助。
“扶持”企業,獲得17萬股份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合肥一些企業增資擴股甚至上市的事情少不了要向身為市委副書記的許道明匯報,也肯定要得到許道明的支持和幫助,這給了許道明不同于一般的受賄機會,獲得的已不是固定的一點收益,而是隨時浮動的巨大利益。
據指控,1997年底至2001年10月,許道明先后4次非法收受吳某某人民幣9萬元、美元1200元,利用職務之便,在吳所在公司擴大規模、股票申請上市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2005年1月,張某某的公司擴股,求得了許道明的支持和幫助,為感謝許,張送了當時價值人民幣17萬元的該公司股份,許道明會心地收下了。
修路供水,竟成生財之道
在24起受賄中,有3起是合肥市郊區的村長及鎮書記為村里或鎮上道路改造、電費減免等事情找許道明支持幫助,送給許道明人民幣近8萬元、美元500元、購物卡2000元。就這樣,為鄉村發展、為民眾謀福的事情也成了他斂財的途徑。
據指控,1999年11月至2003年4月,許道明先后3次非法收受合肥市某村書記瞿甲5萬元,利用職務之便,為該村在用電費用減免、供水增容費用減收、土地出讓金減免等方面給予幫助;1996年春節及年底,許道明2次非法收受合肥市某村書記瞿乙為感謝幫忙解決修路資金和個人關照所送的1.5萬元;1994年底至1999年上半年,許道明先后7次非法收受合肥市某鎮書記席某某人民幣1.4萬元、美元500元、購物卡2000元,利用職務之便,在道路改造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百萬家財,說不清楚來源
據了解,案發后,有關部門查明,許道明、江黎現有家庭財產人民幣482萬余元、美元2萬余元、港幣4萬余元、日元11萬余元、購物卡500元。其家庭能夠計算的總支出為人民幣20萬余元、英鎊1.6萬元、美元6.3萬元。許道明、江黎能夠說明來源且查證屬實的有人民幣397萬余元、美元3萬余元、港幣1.2萬元、購物卡15.84萬元,對其余財產人民幣105萬余元、美元5萬余元、英鎊1.6萬元、港幣2萬余元、日元11萬余元不能說明來源,經查證亦無法查明來源。
羈押兩地,今日雙雙受審
據了解,先前許道明與江黎兩人并不是羈押在一個看守所,許道明被羈押在涇縣看守所,江黎被羈押在郎溪縣看守所。江黎的律師劉建華介紹,昨天,江黎被從原先羈押的郎溪縣看守所押解到宣城市看守所,而許道明仍在涇縣看守所,兩個看守所都地處涇縣。昨天,劉建華在看守所最后一次會見了江黎,說起今天的庭審,江黎相對平靜,但對檢察機關指控的100萬元受賄一項,江黎認為不是受賄,她將有自己的解釋。即將上法庭的許道明看上去比較平靜。對于更多細節,律師不愿多加透露。
今年1月13日,經合肥市人大常委會許可,經宣城市檢察院決定,宣城市公安局對許道明執行了逮捕;2月5日,江黎被宣城市公安局執行逮捕。今日的庭審,將是夫妻二人被采取強制措施以來的首次碰面。
新聞附件
被告人許道明,男,1948年11月17日出生,漢族,大學文化,中共黨員,原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黨組書記,曾任中共合肥市委秘書長、合肥市委辦公廳主任、合肥市委常委、秘書長、宣傳部長、合肥市郊區區委書記、合肥市委副書記。去年12月13日因涉嫌受賄,被宣城市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今年1月13日經合肥市人大常委會許可,經宣城市檢察院決定,由宣城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江黎,女,1949年11月22日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原合肥市商務局局長、黨組書記。今年1月22日,因涉嫌受賄被宣城市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同日被刑事拘留,2月5日經宣城市檢察院決定,由宣城市公安局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