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院將在近期審判
利用自己手中的職權,一手將行賄人“扶持”成礦老板,其間親自面授他人為行賄人推薦礦點、違規辦理采礦權……普洱市原副市長羅德忠因涉嫌收受賄賂130萬受到指控。記者前日獲悉,相關法院將在近期審判羅德忠受賄案。
副市長以權換股權
今年43歲的羅德忠是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人,歷任墨江縣副縣長、縣長、原思茅市副市長等職。今年思茅市改稱普洱市,羅德忠任副市長(副廳級)。今年6月底,羅德忠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
羅德忠是云南省十屆人大代表。今年7月27日,云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經審議,確認許可對羅德忠采取強制措施。
經檢察機關審查查明,羅德忠在擔任原思茅市副市長期間,利用其分管市國土資源局的職務便利,于2004年7月間,將云南財經大學停薪留職人員姚思嶠,推薦給原思茅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肖建偉(另處),并安排肖為姚思嶠在設置礦權和礦業開發等方面提供便利。
按照羅德忠的旨意,肖建偉安排礦管科科長趙吉才(另處)選擇推薦礦點區塊給姚思嶠。2004年8月30日,姚思嶠在原思茅市注冊成立了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全部由姚投入。公司股權登記時姚思嶠就“知恩圖報”,商議將公司22%的股份記在羅德忠的名下。
礦老板轉讓礦權賺錢
有羅德忠的暗中幫忙,姚思嶠的礦產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公司成立后,肖建偉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趙吉才指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礦管股股長方世福(另處),違規為姚思嶠辦理了景谷縣鳳山鄉登海山、滿坡—涼水箐兩個銅礦的采礦權。之后還利用負責礦產資源管理的職務便利為姚推薦礦點,為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上報審批探礦權提供幫助。讓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輕易就取得了景谷縣小正興、景谷電站等4個礦的探礦權。
對于所取得的礦權,姚思嶠及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從未實際進行勘探、開采,而是通過轉讓礦權從中牟取暴利。比如,2005年3月,姚思嶠就以合作開發的形式將景谷縣鳳山鄉登海山、滿坡—涼水箐兩個銅礦的采礦權,以13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景谷一家礦業公司,姚思嶠實際從該公司經理那里獲取人民幣132萬元。礦權轉讓后,羅德忠先后多次收受姚思嶠為感謝其給予的關照,所送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30萬元。
受賄還考慮風險
據悉,為掩人耳目,羅德忠在收錢的方式上可謂費盡心機。
羅德忠考慮到直接拿錢“風險太大”,于是就想了個偷梁換柱的辦法。他讓姚將自己名下的一塊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等,作價45萬元轉讓給他。之后,他讓姚寫了一張50萬元的假收條,欲證明姚是收到錢后才賣地給他的。事后檢察機關查明,這塊土地的使用權于2007年1月以協議轉讓的形式,轉到羅德忠指定的其弟羅某某的名下。
第一次收錢,羅德忠開始還有些擔心,但看到一切都風平浪靜后,他的膽子越來越大。先后4次明目張膽地收受了姚思嶠“上貢”的80萬元人民幣。一次,他來昆明開會,都不忘記在賓館收下姚思嶠送上的15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羅德忠非法收受人民幣130萬元,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