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亮跟10歲的同學小明打鬧時被踢了兩腳,小亮的母親田某得知后,不但不進行教育,反而立即帶著兒子攔住小明,毆打小明出氣。11月12日,田某因毆打他人被房山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金500元。
小明和小亮是房山區琉璃河鎮務滋村某小學的同班學生。11月12日下午,兩人在放學路上打鬧時,小亮被小明踢了兩腳。回家后,小亮告訴母親,自己被同學給打了。田某聽說兒子挨了欺負,火冒三丈,立即帶著兒子直奔小明家。在小明家院外的路上,田某攔住了還未到家的小明。“誰讓你欺負我們家小亮了,我給你點顏色看看。”說完,田某動手打了小明幾個耳光,然后又讓兒子使勁打小明的頭部。
小明被打后,他的家人到琉璃河派出所報案,經法醫鑒定,小明被打成輕微傷。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田某因毆打他人被房山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金500元。(記者張晗 通訊員韓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