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執行死刑。”昨日上午10點,重慶市三中院開庭,以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墊江少女活埋案的兇手勾維福死刑。勾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昨天,考慮到可能很多關心受害人小燕(化名)的人會來旁聽,法院特意在最大的審判庭開庭。
很多群眾早早趕來。據了解,44歲的勾維福還有父母兄弟,但昨天都沒有到庭。
法院認定,勾維福和受害人小燕是鄰居。今年6月8日晚9時,開摩的的勾維福在墊江某中學校門口遇見小燕,叫小燕上他的車回家。勾卻將小燕誘騙至他此前服刑地的一個山洞,數次強行與小燕發生關系。因怕事情敗露,勾維福殺人滅口,用石頭猛砸小燕頭面部,致其不能動彈。他以為小燕已經死亡,用洞中亂石將小燕的身體掩埋。今年6月15日晨,勾維福被抓獲后帶領民警指認現場時,發現小燕尚未死亡。小燕搶救生還。
經法醫鑒定,小燕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屬輕傷,左眼受重傷,容貌重度毀損,傷殘程度為工傷二級,此外還有3個部位傷殘度為工傷三級、四級和七級。目前,小燕仍在西南醫院治療。
法院以強奸罪對勾維福判刑10年,以故意殺人罪判死刑,合并執行死刑。法院還判決,勾維福賠償小燕殘疾補償金、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共計14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