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天刊發的《探訪泉城“地下當鋪”》引起公安、工商等部門的注意,目前執法人員已著手調查。然而,有些駐濟高校學生向本報反映,他們身邊經常有同學典當物品借錢。一位同學為了得到“戀愛經費”,甚至把褲子當了出去。
當褲子男生自稱“沒辦法”
昨天上午,部分駐濟高校的男生向本報反映,現在很多有錢的學生在暗中做“典當生意”,雖然不收取借款利息,但借款人最后大都還不上錢,于是放款者低價轉讓“絕當”物品牟利。記者實地采訪時發現,學校宣傳欄內轉讓二手物品的小廣告到處都是。
在經十東路一所高校內,一名大三學生向記者透露:“我同宿舍的一個同學,每月花費一兩千元,手提電腦、手機、MP3都曾典當過,可最后大都贖不回來了,然后就以‘東西丟了’為名,讓家長重新給買。而他借來的錢,大部分都用在了談戀愛上。十幾天前,他就把家長剛給買的兩條名牌新牛仔褲給當了。”
在該同學的幫助下,記者與當褲子的學生取得了聯系。他沒有否認自己曾經當褲子的事實,但不愿對記者多談,只是說:“別再問了,很多花費都是沒辦法的,現在我沒東西可當了,女朋友也跟我分手了。”
一個月下來花費上千
接受采訪時,不少學生表示“錢花著花著就花多了”。正在上大二的小張說:“我已經竭力控制我的消費了,可這個月生活費還是上千元。你看,飯費300元、手機費100元、應酬每月也要花上150元,再時不時地買件衣服、生活學習用品之類的,月底算下來,經常超過1000元。”
小張來自臨沂市,父親是公務員,母親是醫生。據她介紹,家里每個月收入的一小半都會被她花掉,而且“周圍的同學都差不多”。
就大學生消費問題,山東經濟學院的部分學生曾做過一項專題調查,發現被調查者月均消費額約為900元。參與調查的一位學生介紹:“現在大多數同學的花銷還是以基本生活費為主,但很多人還是會超前消費,比如購買手提電腦、MP3、數碼相機等,有個同學三年換了五六部手機!”
“另外,穿著上追求名牌,在校外租房子住,請客聚會大吃大喝,到各種娛樂、健身場所消費等等,也成了個別大學生高消費的途徑。”
苦澀的“戀愛賬單”
就“大學生戀愛花費”問題,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的部分學生日前曾做過專項調查,發現約有四分之一的大學生因談戀愛而每月花費在500元以上。
“談戀愛的確是個花錢的事”,一名大二男生坦言:“約會吃飯要花錢,出去玩要花錢,平時手機費、電話費肯定少不了,趕上節日、生日得送對方禮物,高興了還會買一些情侶衫之類的東西。”
對此,不少學生表示因為談戀愛導致自己出現“財政赤字”。然而,誰為這份苦澀的“戀愛賬單”埋單呢?絕大部分學生接受采訪時表示,“向家長要錢”。這項專項調查同時顯示:接受調查的大學生中,消費全部來源于父母的占63%;不同程度得到助學貸款和助學金幫助的占35%;而消費全部靠自己勤工助學的僅占2%。
讀書期間莫做“虧本買賣”
針對大學生高消費問題,山東省教育學院的一位輔導員稱,大學生還是純粹意義上的消費者,但有一些人的消費水平甚至超過了生產者,這很不正常。當前,大學生在消費方面出現的無計劃性、消費結構不合理、奢侈浪費、戀愛支出過度等問題,既與社會大環境的負面影響有關,也與家庭、學校教育缺乏正確的引導有關。
他建議,大學生應該學會在不同階段做好不同的事情,要按需而行,量力而行,把消費目標定明確,把“投入”和“產出”比較好,不要在大學期間做不必要的“虧本買賣”。學校、家庭和社會也應幫助學生正確認識金錢及金錢規律,提高他們正確運用錢財的能力。 (記者 孫華 實習生 張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