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冒著生命的危險,割下一個腎臟,捐給了已是尿毒癥晚期的兒子。但母親的腎臟,只在兒子的體內待了16天,因為出現排斥反應而被摘除。他們怎么也想不通,開始和醫院鬧起了長達三年多的醫療糾紛,并且提出數百萬元的“天價賠償”。
不過,醫院和專家卻認為,出現這樣的事情,實屬醫學的無奈,這是可以預見不可預防的并發癥。
腎移植16天后又摘除
由于患有“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20多歲的陳剛(化名)只好定期進行血液透析治療。而為了一勞永逸地解除病痛的折磨,全家決定為他進行腎移植手術。母子連心,為了讓兒子重新揚起生命的風帆,母親毅然決定,把自己的一個腎捐贈給兒子。
這個親體供腎腎移植手術于2003年在南京地區的一家大醫院進行,當時陳剛已經是尿毒癥晚期了。但讓陳剛和家人都沒有想到的是,移植過來的腎臟非但沒有在陳剛的體內發揮功效,反而發生了排斥反應。無奈之下,在腎移植手術后的第16天,陳剛只好接受了移植腎摘除手術。母親捐贈給他的腎,沒有讓兒子的病痛解除,就被摘除了。經過住院治療,在手術后兩個月,陳剛恢復到腎移植術前定期血液透析治療狀態。
醫療糾紛持續了三年
母親冒著生命的危險,割下一個腎臟,移植到兒子的體內,非但沒有發揮作用,反而因為出現排斥反應而被摘除,陳剛和家人都十分想不通。醫生給他們的解釋是“任何器官移植均有發生排斥反應的可能性”,這讓他們無法接受。于是,一場醫療糾紛就出現了,而且一直持續了三年多,患者和醫生的關系,由原先的朋友關系逐漸轉成了對抗的關系了。
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及其家屬就一直占據著這家醫院的一個三人間病房,希望能討到一個明確的說法。在這三年多的時間里,由于他們的情緒比較激動,也多次出現了過激的行為。
二審未判多方參與協調
面對患者和家屬的要求,醫院也和他們進行了多次溝通。醫院認為,患方要求賠償數百萬元的標準過高,并且無法律依據,所以雖經醫患雙方多次協商,這個糾紛始終未能協商解決。后來,陳剛和家人提起了民事賠償訴訟。在事發三年后,一審法院作出判決,稱醫院存在一定的醫療不足,應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患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而且仍然拒絕出院。
醫院相關負責人說:“醫院經過慎重考慮,分次以書面形式通知患方限期出院。同時向醫院所在地區、市兩級公安部門報告,通過公安部門配合與患方住所地省、市、區公安機關協調,及患者單位協調,充分考慮患者的實際情況,醫院先給患者提供了部分血液透析治療費用,患方承諾此項借款待法院作出終審裁判后依據生效判決結算。”就這樣,持續了三年多的醫療紛爭才得到解決。
院方稱“可預測不可預防”
移植過來的腎臟,因為排斥反應又摘除了,醫院又是如何看的呢?“出現這樣的事情,醫生也不愿意看到,醫生也非常同情患者的遭遇,聽說為了給患者治病,患方已將老家的房子給賣了。但這實屬醫學的無奈,這是可以預見不可預防的并發癥!痹撛合嚓P負責人說,人體器官移植技術的日趨成熟,給許多患者帶來了福音,親體提供移植器官更應為社會所崇尚,但由于醫學技術的局限性,任何器官移植均有發生排斥反應的可能性,親體器官移植也不例外。“本例并發癥的產生實屬醫學的無奈,但病人對此缺乏承受能力!边@位負責人說。
南京一家大醫院腎移植中心的專家告訴記者,腎移植手術之后是容易出現排斥反應的,雖然腎移植后又摘除腎的病例不多見,但并不是說這樣的情況不會發生!凹词鼓I移植手術前的配型成功,但仍有發生排斥反應的可能。哪怕是99%的移植病人不會出現排斥反應,但也有1%的病人會出現排斥反應啊!彼f。
雙方要共同承擔醫療風險
但很多市民并非這樣看。得知這件事情后,李小姐說:“病人花了那么多錢,冒了那么大的風險,不就是想手術成功嗎?到頭來,錢花了,人受罪了,病也沒有看好,母親還丟了一個腎,換成我,我也想不通。
在昨天下午召開的江蘇省醫院協會醫院與社會溝通聯誼會上,在談到這起醫療糾紛和當前出現的醫療糾紛時,不少專家都認為,很多醫療糾紛的出現,在于醫患溝通不暢。減少和預防醫療糾紛,需要加強醫患共同承擔醫學技術局限性風險的宣傳,要讓大家都認識到,醫患雙方要共同承擔醫療風險,由于人類對自身的認識還非常有限,客觀上醫學界還有很多的疾病無法診斷,有很多的領域是未知數。(記者 張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