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上富豪榜令他露餡偷稅千萬獲刑三年半
佛山金冠涂料集團董事局主席周偉彬成為自胡潤百富榜發(fā)布以來首位被拉下馬的廣東富豪
胡潤百富榜上身家8億的富豪、佛山金冠涂料集團董事局主席周偉彬,日前因偷稅1527萬元被佛山三水區(qū)法院一審以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其下屬財務負責人周建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同時,周偉彬旗下的核心子公司——中國最大的油墨基地金龍油墨化工有限公司也因該案被處以1530萬元巨額罰金。據悉,周偉彬是自胡潤百富榜發(fā)布以來首位被拉下馬的廣東富豪。
周偉彬身家
財富:8億元
排名:2006胡潤百富榜438名
出生地:廣東順德
年齡:43
公司:金冠涂料
總部:廣東
主要領域:涂料
2005年排名:231 (資料來源:胡潤百富榜)
據了解,周偉彬曾被評為“廣東省十大杰出青年”,被稱為“商界奇才”、“中國儒商”、“涂料大王”。2001年以來連續(xù)5年入圍胡潤內地百富榜、福布斯中國大陸百富榜。在2006胡潤百富榜中,周偉彬以8億元人民幣身家名列第438位。案發(fā)前周偉彬還身兼省工商聯(lián)常委、佛山市政協(xié)委員等多項行政職務。
據知情人士透露,就在2006年10月11日胡潤發(fā)布2006中國大陸富豪榜之后,10月20日,周偉彬所在公司的一名銷售部前負責人向佛山市國稅部門寫出舉報信。信中稱:“2006年10月12日,南方某報公布周偉彬是坐擁8億元資產的超級富豪,為何有錢不繳納欠稅?”“為何欠工資不發(fā)放?”據悉,該員工還向國稅部門提供了2005年8月份周偉彬所辦公司可能涉嫌偷稅的證據。除該負責人舉報的材料外,國稅部門還收到大量周偉彬涉嫌偷稅的舉報材料,大部分出自其公司的員工。
曾被財務部女員工舉報
其實,周偉彬及其公司涉及稅務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早在2003年,周偉彬被所辦公司財務部一張姓女負責人就將其情況舉報至廣東省國稅局。廣東省國稅局隨即聯(lián)合佛山市公安機關,封存公司的大部分財務資料,發(fā)現(xiàn)周偉彬所在公司涉嫌偷稅約3000萬元,隨后刑事拘留周偉彬。2004年初,周偉彬交納200萬元保證金后被取保候審。
2006年11月20日,周偉彬被佛山市國稅稽查分局連人帶車扣留,隨后被公安機關被刑事拘留,11月17日周被逮捕。今年4月,當地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以涉嫌偷稅罪將周偉彬、財務負責人周建明、佛山順德金龍油墨集團公司化工有限公司及金冠涂料集團有限公司一同推上被告席。
公司3年間偷稅1500萬
2007年6月至8月,該案在佛山市三水區(qū)法院三次開庭審理。據審理查明: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期間,被告單位金龍油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龍公司)為了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采取銷售貨物不開發(fā)票或者少開發(fā)票的方法,開設賬外銀行賬戶及私人賬戶收取不開發(fā)票的貨款。周建明在周偉彬的授意下安排該公司財務人員專設內、外兩套財務帳(內賬為核算公司的全部經營業(yè)務,外賬是抽取內帳中的一些數據資料來進行記錄和用作虛假的納稅申報)來隱瞞銷售收入。在此期間,被告單位金龍公司共隱瞞銷售收入人民幣8900多萬元,少繳增值稅款人民幣1500多萬元。
家屬積極補繳稅款輕判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單位金龍公司無視國家法律,采取偽造、隱匿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記賬憑證上少列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手段偷逃稅款,其行為已經觸犯刑律,構成偷稅罪。被告人周偉彬和周建明作為金龍公司的直接負責人員和主管人員,應對單位犯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其中,周建明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減輕處罰。同時,鑒于被告單位金龍公司已經補繳了大部分稅款且被告人周偉彬的家屬積極幫助被告單位補繳稅款,酌情對被告單位金龍公司和被告人周偉彬予以從輕處罰。
另外,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金冠涂料集團有限公司犯偷稅罪,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最終法院一審判處周偉彬有期徒刑3年6個月、周建明有期徒刑1年6個月,金龍油墨化工有限公司犯偷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30萬元。
1963年,周偉彬出生于廣東順德,大學畢業(yè)后,曾做過中學教師。
1988年,周偉彬來到順德金龍油墨公司應聘,成為該公司第一位科班出身的工程師。在沒有外籍工程師的參與下,周偉彬等用不到8個月的時間成功研制“聚酯漆”,填補了國內涂料行業(yè)的空白。
1991年,周偉彬靠借來的8000元創(chuàng)建了自己的涂料廠。他采取先用產品后付款的經營策略,靠著一部舊單車載著涂料產品,慢慢打開了涂料市場的門。
1993年,周偉彬將工廠更名為金冠涂料廠。
1998年,金冠集團斥資收購中國最大的油墨生產基地、國家百強高新技術企業(yè)、廣東工業(yè)企業(yè)200強之一——順德金龍油墨化工有限公司,奠定了金冠集團在涂料和油墨行業(yè)的領先地位。
2001年,周偉彬登上中國內地富豪榜,排名第76名,財富7億元,當年他38歲,自此周偉彬年年上榜。
2002年年末,周偉彬再次上榜后不久,2003年初被所辦公司財務部一張姓女負責人舉報至廣東省國稅局。省國稅局隨即聯(lián)合佛山市公安機關,封存公司大部分財務資料,發(fā)現(xiàn)周偉彬所在公司涉嫌偷稅約3000萬元,并第一次刑事拘留了周偉彬。
2004年初,周偉彬交納200萬元保證金后被取保候審。
2006年10月,胡潤發(fā)布2006中國大陸富豪榜之后,周偉彬所在公司的一名銷售部前負責人向佛山市國稅部門寫出舉報信。同時,該員工還向國稅部門提供了2005年8月份周偉彬所辦公司可能涉嫌偷稅的證據。
2006年11月,周偉彬被佛山市國稅稽查分局連人帶車扣留,隨后被公安機關被刑事拘留,11月17日周被逮捕。
2007年4月,佛山市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
2007年9月,法院一審判處周偉彬有期徒刑3年6個月、周建明有期徒刑1年6個月,金龍油墨化工有限公司犯偷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30萬元。(記者 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