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武漢市治理商業賄賂辦公室獲悉,該市已將在醫藥購銷、土地出讓、政府采購和圖書購銷等四大領域發生的商業賄賂行為,納入“黑名單”監控范疇。
根據新出臺的四大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實施辦法(試行)》,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在1至3年的公布期限內,禁止其參與上述領域的經營活動。對違反規定,購買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單位,將依法查處并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責任。此前,武漢市已出臺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辦法,加上上述新出臺辦法,基本覆蓋了商業賄賂易發多發領域。 (記者 胡誠 通訊員 梅利華 實習生 賈惠玲)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