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收受一家藥廠1萬元辛苦費和一家廣告公司15萬元的賄賂,今天上午,中國藥學會原副秘書長劉永久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審。“這15萬元錢不是我要的,是那家公司讓我給上司曹文莊的。”面對指控,劉永久將收錢的一個重要原由歸咎在自己的老上司頭上。
對于收錢的數(shù)額,劉永久在庭上全部承認。但一上來他沒談收錢的事實,先辯解起自己的身份來。因為檢方認為,劉永久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受賄罪。劉永久稱:“1998年,我是經(jīng)國家藥監(jiān)局推薦,到藥學會任副秘書長一職,享受副司級待遇。但是2002年藥學會改選時,藥監(jiān)局沒有再推薦,我是在會員選舉之下繼續(xù)擔任的,所以并非國家工作人員。”為劉永久辯護的許蘭亭律師隨即表示,劉永久不是國家工作人員,所以不構成受賄罪。
劉永久說,1999年,他主持藥學會的學術年會,贊助公司為了感謝他辛苦地張羅幾天沒睡覺,所以給了他1萬元的“會議辛苦費”。“當時塞給我時,我還極力推辭來著。”但在舉證階段,檢方提交證人證言表示,把錢塞在劉的褲兜里他就收了。
檢方指控劉永久受賄的“大頭”是源于中國藥學會的會刊廣告代理權。這家廣告公司的行賄者稱:“這15萬是分兩次送的。”
但是劉永久對此極力否認:“我從來沒提過裝修和謀福利的事,這些錢都是廣告公司想給我們領導的好處費。”不過,劉永久所稱收錢想給曹文莊“上供”一節(jié)并沒有得到任何確認和證實。辯護人許蘭亭律師稱,劉永久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都是為藥學會謀求利益,并非為一己私利。而且收受錢款也是劉永久自己主動交待的,算自首情節(jié)。(記者孫瑩通訊員鄒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