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廳廳長曾省權簽署命令,給廣元市蒼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侯翔羽記二等功一次,給蒼溪縣公安局局長吳長偉記三等功一次,以表彰他們在徹底摧毀盤踞嘉陵江流域非法淘金、稱霸一方的涉黑涉惡團伙及其保護傘系列案件中的突出表現。
凌晨械斗 10名淘金工人受傷
“要出人命啰!幾十個人拿著大木棒在金河壩見人就打,四處點火……”2006年2月5日凌晨8點03分,天剛放亮,廣元蒼溪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轄區嘉陵江流域鴛溪鎮淘金河壩里發生了械斗。近年來,在川陜甘三角地帶的廣元嘉陵江、白龍江流域“黃金”水道,一些不法之徒在此糾合私挖亂采,治安形勢復雜。
據傷者介紹,當日早上7點,他們去上工時,突然遭遇手持大木棒的數十歹徒偷襲,兇手分乘3輛汽車逃離。挨了打的李鳴高斷定是同在河壩采金的王建成(廣元市利州區人)干的,立即指揮自己的工人趕往附近王建成的工地,將其看礦的人員打傷。經走訪,民警了解到,兩方60多人參與械斗,有10人受傷。
案情重大 黑幫案上報公安部
“2·5”案件看似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但敢于組織數十人持械斗毆,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能量?到蒼溪縣公安局局長任上僅僅兩個多月的吳長偉抽調6名警察成立秘密專案組。民警們穿上便裝,有的化裝成賣耗子藥的,有的化裝成釣魚的,分成幾支小分隊悄悄散布到金河壩周圍的村社,很快,一個個違法犯罪事實匯聚到吳長偉的辦公桌上。
廣元市公安局局長余建將案情上報省廳。為了給案件定性,省廳刑偵局指派一名刑偵專家趕往蒼溪,在翻閱了51本7000多頁的案件材料后,這位資深專家作出判定:王建成一伙是一個具有明顯黑社會組織性質的犯罪團體,他們以金坑為依托,5個多月時間瘋狂斂財259萬多元。并用聚斂的錢財行賄尋求庇護。很快,省公安廳同意以黑社會組織罪名立案調查,并上報公安部。
幫主發話 放一馬每人給10萬
經過4個多月的艱難追捕,黑幫的10多個核心成員分別在西藏、甘肅、成都等地落網。在審訊初期,除了其他利益人說情,王建成一伙自恃財大氣粗,當著公安機關的辦案民警公然許愿:放我們一馬,辦案的每人給10萬元,公安局給100萬元。但專案組成員不為所動。
王建成一伙的犯罪事實很快一一查實。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王建成、王朝樹在未取得黃金開采許可權證的情況下,吸納張福江和當地部分村民形成四大股東的非法采金組織 (俗稱金坑)。該金坑共產砂金20234.26克,非法獲利2597310元。
金錢開道 鎮黨委書記成保護傘
值得一提的是,王建成一伙以送干股、行賄等方式收買了不少國家工作人員,其中最典型的是當地的鎮黨委書記冉安源(現年35歲,大學文化)。在對待執法部門的檢查中,王建成金坑通過冉安源等多次提前獲得信息,假裝停工停產,致使有關部門的檢查多次撲空。在有關部門實施突擊檢查后,冉安源等竟為黑幫帶話,威脅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你們今后不通過鎮上就到河壩檢查,生命安全可能得不到保障。
前不久,王建成涉黑犯罪組織共15人,被蒼溪縣法院分別以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判處1年半至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冉安源因為受賄罪、聚眾斗毆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2萬元。目前已進入二審程序。 (記者 青興海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