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家屬院位于該縣的北環(huán)路邊,11棟“獨體”住宅樓就建在該家屬院內(nèi)。3日上午,記者來到這里,就“別墅”的主人、土地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進行采訪。
一老板通過關(guān)系也買了一棟
中午時分,一棟“別墅”的主人王德亞出現(xiàn)在家屬院。王德亞并非藍田縣國土資源局職工,但該局家屬院的11棟“別墅”中的一棟就是他的。
王德亞是藍田縣德順建筑有限公司負責人,國土資源局家屬樓2號樓就是他承建的。他當時得知家屬樓旁的空地,能夠自己出錢蓋單獨的樓,就通過他的兒女親家、當時的一位縣上領導“說情”,在國土資源局家屬院里“搞到個指標”,繳納了3.5萬元后,獲得了一塊“別墅批地”。然后,他使用縣國土資源局統(tǒng)一設計圖紙,出資19萬元將“別墅”建了起來。“其他的房子是誰的我就不知道了!蓖醯聛喺f。
辦公室主任:土地審批手續(xù)合法
3日下午,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張主任說,除了局領導以外,他并不清楚還有哪些領導,但不管房子是誰的,肯定是房主自己掏錢建房。
張主任表示西安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市國土資源局已經(jīng)對此展開了調(diào)查,“主要查集資建房的問題”。他說,目前國家要求單位不得集資建房,因此市紀委主要下來調(diào)查違規(guī)集資建房的問題。至于土地的審批等手續(xù)全都是合法的,“沒有任何問題”。
副局長:這里只適合蓋“別墅”
4日下午,藍田縣國土資源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局長說,他和局里其他幾位領導一樣,也是“獨立”建筑的主人之一,但也是作為國土資源局的一名普通員工來蓋房的,“我和其他的職工都一樣,也是自己掏錢蓋房”。
他說,在家屬院里建“別墅”,也是家屬院里的特殊地形造成的。在家屬院東側(cè)蓋兩棟家屬樓后,西邊的地皮下面埋有高壓電纜,無論怎樣進行調(diào)整,都繞不過去,根本無法再建家屬樓,只能利用高壓電纜留下的狹長空間發(fā)展,“但地基勉勉強強只能打到2層樓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局里拿出了方案,將這塊不能蓋家屬樓的地方建成2層“別墅”,房主各自負責材料和蓋建,樓的價格也不相同,但大都在20萬元上下。(記者 杜俊嶺 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