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還10年前的“普九”欠款,商丘市梁園區教育局向轄區內的10多所中小學的每個學生借款300元還債。
【家長】向學生借錢很不合理
12月7日,商丘市民王先生說,他的兒子王林(化名)在商丘市第七中學讀初一,12月5日孩子向他要了300元錢,說是學校要交“建校費”,等學生初中畢業后退還。王先生說:“交了300元錢后,學校沒有給開任何收據。我認為向學生借錢很不合理。”
當天,記者采訪了商丘市六中、八中,商丘市前進小學等學校,他們也正在向學生收取300元的借款。
商丘市第七中學校長翟衛華告訴記者,關于借款的事上級有文件,收的錢學校不會要,應該交到區教育局,是為了解決1996年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時遺留下來的問題。
翟衛華說,借的錢都開有借條,等學生初三畢業時連本帶息一塊兒還。他們學校初一學生共240人,目前交錢的有100多人。
隨后,他還出示了一份借款單據,該單據是初一學生王涵的借款單據,上面顯示的借款原因是“改建、擴建中小學”,借款人是王建超(學校會計)。
【教育局局長】向學生借錢有文件
對此,梁園區教育局局長李文韶表示,向學生借款300元一事是他給城區3個初中、10多個小學校長布置的任務,在遵循自愿原則的基礎上,向每個學生借款300元錢交給區財政,還10年前的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欠款,對家庭特困學生免予借款。
他說,1996年,為使梁園區通過省“普九”檢查驗收,當時向城區中小學在校生借款800多萬,給幾所中小學建教學樓,順利通過了省“普九”驗收。從那一年開始,梁園區教育系統就開始年年借款還債,借“新生的錢還老生的賬”,一直持續到今天。目前“普九”欠款還有700多萬元,每年向城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借些錢,區財政再給補貼點,去還畢業生的錢。“我們向學生借款是有文件依據的。”李文韶拿出一沓文件說。記者看到,關于向學生借款一事共有3個文件。
一是中共商丘市委(現梁園區委)文件(市發【1996】19號),《關于多渠道籌借教育經費的決定》規定:對市區各中小學在校生進行借款,畢業離校時一次性還款。
二是商丘市教育籌資委員會(市教【1996】1號),《關于對市區中小學在校生實行借款制度的具體規定》是向每生借款300元。
三是商丘地區行政公署會議紀要(現商丘市政府)(【1996】8號)也有相關規定。
【教育監察】涉嫌非法集資
就梁園區教育局向學生借款一事,商丘市教育局監察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說,2002年,他們曾經在一個縣查處過一個和梁園區教育局借款類似的問題,當時是按非法集資查處的,后來錢退了,從此再也沒有收取過。
這位負責人說,關于梁園區教育局向學生借款300元的事情,以前也有學生家長向他們反映過,他們向該區教育局也通知了,讓他們停止這種借款行為。目前全市只有梁園區在收取。10年前有關部門下過相關文件,但這些文件應該已經廢除了,但有關廢除文件他沒有找到。 (記者 陳濤 實習生 馬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