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高速快艇進行海上偷運走私的團伙,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共走私皮革、電子產品達5096.79萬元,以李旭洪(外號“鯊魚頭”)為首的這一特大走私團伙的16名成員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記者昨日從深圳海關緝私局了解到,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這16名成員走私普通貨物罪成立,首犯李旭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7名主犯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8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8個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處罰金共計人民幣5843萬元。
審訊中,涉案人員交代,2006年以來,該團伙一直利用高速快艇在非設關地走私,大陸接貨、運輸、境外組織貨源,三方構成一條走私鏈條。
他們有著明確的分工,“鯊魚頭”是運輸環節的核心,一方面負責聯系境外不法分子將走私貨物從香港偷運到其控制的上洞一帶沙灘,另一方面負責安排人出面雇請車輛將走私貨物運至內地接貨人。他的手下有人負責管賬,有人負責組織監視執法部門的行蹤,也就是俗稱的“看水”。
該走私團伙大部分成員被抓獲后,緝私警決定將重點轉移到尋找貨主,查清私貨去向、擴大案值上。12月9日,緝私警根據線索抓獲了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楊某承認其主要負責雇請蘇某(香港人)在香港聯系貨源,將走私貨物通過“鯊魚頭”走私團伙從海上偷運入境交付給內地的貨主。12月12日,偵查人員又在羅湖口岸抓獲犯罪嫌疑人蘇某,之后又根據線索先后抓獲了幾個內地收貨人。至此,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網,以李旭洪為首的利用高速快艇進行海上偷運走私的特大走私團伙被徹底摧毀。(記者 徐毅兒 通訊員 彭海紅 李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