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剛滿18周歲的女大學生,不僅去坐臺,還利用為客人服務的機會盜竊高檔手機。昨天,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該女生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
18歲的小玉,是南京一所高校的大二學生。上大學、進入大城市后,出生農家的小玉開始愛慕虛榮,和別的女生攀比穿著打扮。由于經濟來源受限,小玉受個別學姐的影響,決定到高檔娛樂場所當坐臺小姐掙錢。
2006年的中秋節后,小玉邁出了第一步,她和幾個學姐一起進入一家較有名的俱樂部開始坐臺,由于能說會道且長相不錯,挑選她的客人不少。
今年10月,小玉從城東跑到城西來尋求“發展”,并在一家高檔酒店的俱樂部落了腳。10月25日晚,幾個男子來到酒店俱樂部的一號包間,小玉等坐臺小姐來到包間。玩至午夜零時許,其中一個胖男子稱自己喝多了肚子不舒服,提出要小玉為他按摩肚子,小玉照辦。經小玉的一番揉來按去,胖男子很快進入了夢鄉。此時,見其他客人和小姐也都擠在一起昏昏欲睡,小玉借機將胖男子放在茶幾上的高擋手機裝進了自己的口袋,并隨后假裝去衛生間方便將手機藏進衛生間廢紙簍里。
大約40分鐘后,胖男子醒了,發現自己價值近7000元的手機沒了后,他便問小玉拿了沒有,小玉稱沒拿。他又問其他小姐,但都稱沒拿。胖男子把值班經理及保安都叫了過來,值班經理和保安查過幾名小姐的更衣室后沒有發現手機。
小玉見客人都隨值班經理而去,以為萬事大吉了,于是她又進入衛生間,將手機藏進自己皮短裙的內褲之中。不料沒過半刻,值班經理又把幾名小姐叫到一起質問,此時胖男子的一名同伴發現了小玉短裙內鼓出一塊,“你這鼓鼓的是什么?”該男子邊問邊用手摸了過去,見事情敗露,小玉只好承認拿了手機。隨后有人報警,聞訊而來的警察將小玉帶走。
(文中小玉系化名)
(通訊員 李自慶 記者 朱俊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