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認識,男友利用結婚為借口,已經從我這騙了十幾萬元,現在他又逃去香港,失去蹤影。我想告他,卻苦于沒證據,后來我了解到他曾利用各種名目騙過很多女子,現在我要曝光他的劣跡,因為我不希望別人重蹈覆轍,上當受騙。”今天,被騙絕望的女子來到本報(注:南國都市報)求助,希望通過本報尋找同她一樣被騙的女性一起上訴,懲罰這個愛情騙子。
網絡征婚:他自稱是高干子弟
36歲的阿玲(化名)告訴記者,她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女兒歸其撫養,之后一直從事幼兒教育工作。去年8月份,她在網絡上登了一則征婚啟事。不久,男子阿戚(化名)與她聯系,并自稱他今年37歲,離婚多年,現在也撫養著一個13歲的女兒。男子微弱的聲音,相似的經歷,讓她起了惻隱之心。
在交往后,阿戚自稱是高干子弟,其籍貫在遼寧,父母均是干部家庭,因父母工作的調動,所以來了海南。他年輕時曾在香港犯了走私罪,被判了一年刑。阿玲覺得他很坦白,沒將這事放在心中,況且誰沒有過去,愛他就要包容他的一切。有一次,阿玲帶阿戚去赴朋友的約,去茶館喝茶。之后,她朋友在私底下勸她:“你是居家過活的女人,但是阿戚一看就是吃喝玩樂的男人,你們不合適,趁早分了吧。”她沒理睬,仍以結婚為前提繼續與他交往。
1個月后,阿戚帶阿玲去看了位于藍天路的一棟房子,他說這是父母給他將來成家后居住的。阿玲相信了,認為他是在暗示他會娶她。但是,他拒絕了她搬來此的建議,理由是她個性沖動,擔心兩人鬧矛盾后她去騷擾其父母,她又一次相信了他的謊話。
逼真演技:以做生意為名騙走10余萬
在去年10月份的一天下午,阿戚焦急地找到阿玲,他告訴她,他現在正在做西安旅游團的生意,但資金不足,想向她借6萬元。在與她說話時,他的手機一直響,接電話后還低聲下氣地對對方說:“我正在籌錢,你們可千萬別退團呀。”她心軟了,當天就從銀行里取出了父母的養老金6萬元拿給他,卻沒讓對方寫欠條。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如果我不娶你,那我全家人死光光,女兒出去被車撞死。”拿到錢后,他在她面前發毒誓,她更加確信這個男人會與她結婚。阿玲說,這是他第一次向她借錢,而且他也保證會娶她,她愛他,就應該幫助他。之后,他就以車費、著裝費、給父母買補品等多種名目,陸陸續續從她那里借了5萬多元。
“我覺得人都有困難的時候,何況男人都要面子,如果不是走投無路,他也不會向我借錢,他能向我借錢,說明他相信我,我是他的女朋友,幫助他是應該的。”阿玲說,每次她催對方結婚,他就發毒誓,總說過一陣子,等生意上了軌道再結婚,她不想太為難男友,所以只好聽對方的。
演雙簧戲:征兵為由騙錢財
今年10月份,全省征兵時,阿戚告訴阿玲,如果她朋友的孩子打算入伍,他有關系可以幫忙托辦,但是需要一筆錢去疏通關系,他說如果不成功會全退錢。正好她有一位好朋友阿夢(化名)的兒子因條件不足,家人擔心他被淘汰,就找了阿玲幫忙,因為聽說她男朋友有關系。于是,阿夢首付了5000元,托阿玲交給了阿戚。2天后,他與阿玲一起請了他認識的所謂征兵負責人吃飯。眼見為實,她放心了,就把事情全權委托給他。沒想到,都過了征兵時間,事情也沒進展。朋友感覺受騙后,打無數電話催她,她也察覺有異,便去找他,他說事情難辦,只退了2000元。阿夢打他電話,讓他還剩余的錢,他說:“我不退錢,你能怎么樣?”朋友啞口無言,覺得這個男人簡直是無賴,阿玲也起了防備心,想起以前自己借給男友的錢,她備感不安,覺得阿戚與那個征兵“負責人”是在演雙簧。
狡兔三窟:與其他女人同居
為了考驗男友,阿玲對阿戚說:“如果你真的愛我,那你現在就帶我回去見你父母。”他敷衍說春節時再帶她回家,然后結婚。也許是察覺到阿玲懷疑他了,阿戚從那天談話后就消失了。無奈之下,阿玲找到了他以前的一位朋友阿偉。接到她的電話,阿偉氣憤之極地說:“阿戚是一個騙子,上次騙了我1萬多,就消失了,但是我聽說他現在一直和一位22歲的女人在同居。”阿玲這時終于明白自己受騙了。
通過調查,一系列的真相讓阿玲驚訝萬分,原來阿戚是一個小混混,多年來以各種手段欺騙了無數的女子和親朋好友。就連二十年的好友阿輝也被他騙了1萬多,在阿輝的妻子因難產手術費不夠的情況下,阿輝求他,他也無動于衷。他賭博時與一名叫阿云的女子一起出老千,因分贓不均,阿云氣憤之下向阿玲告發他。
欲告無門:尋找其他受害者告騙子
阿玲打了幾天的電話也聯系不上阿戚,心急如焚,就跑去他租住的房子,卻發現那里已人去樓空。后來,她借了阿輝的手機再打給阿戚,電話響了幾聲后,他接聽了,一聽到阿玲的聲音,他就厲聲威脅道:“你不要再找我,錢也別想拿回去,否則小心你全家的命不保!”
“我現在很無助,只怪我太天真,將自己的感情寄托在這樣一個愛情騙子身上,那些錢是前夫給女兒的撫養費及我父母的養老金,我沒法向家人交代,我一個女人養一個孩子多不容易,他怎么這樣狠心!我知道在我們交往期間,他也同時在騙好幾位女子。”阿玲氣憤地說她想通過《南國都市報》尋找和她一樣被騙的女性朋友,大家組織起來收集證據,將騙子繩之于法。(良子 王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