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了解到,農民工饒興國(化名)已向烏當區法院提起上訴,向彭明志索賠1萬元精神損失費。根據袁周市長的指示,目前,貴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已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烏當區法院也已正式受理此案。
在起訴狀中,饒興國稱,9月20日,他進入金陽新區一建筑工地,看到幾名工人正在拆舊房子,在征得他們的同意后,他正準備將拆下的一塊木門搬回家給兒子當床板,可彭明志據此認定他是小偷,對他進行毆打和謾罵,并當街讓他下跪4個多小時……因認為此事對他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構成了嚴重的侵犯,饒興國向烏當區法院起訴,要求彭明志賠償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和1萬元精神損失費。
此前,經本報報道后,省長林樹森和貴陽市市長袁周高度重視此事,并作出批示,彭明志已被行拘5日,并當面向饒興國鞠躬道歉。
目前,貴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指派博文律師事務所陳友應律師為饒興國提供法律援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陳友應律師稱,此事對饒興國的精神傷害確實很大,索賠1萬元精神損失費于法有據,他已為此作好辯護準備,將依法為饒興國討回公道。(記者 何星輝 倪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