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沒想到,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內蒙古人霍民,居然從農行昌平支行騙了3.35億元。今天上午,這起北京迄今為止最大的車貸詐騙案在市一中院宣判,霍民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其4名同伙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15年。
霍民今年40歲,是北京日澤豐成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霍民指使并伙同王傳遞、徐馥紅、王小龍、陳生林,采取冒用他人名義、隱瞞貸款實際用途、出具虛假的首付款收據及其他貸款證明材料等手段,與農行昌平支行簽訂汽車消費借款合同,騙取農行昌平支行發放貸款666筆,共計人民幣3.35億余元。案發后,大部分贓款未退還。
從農行騙到貸款后,霍民回到老家,在內蒙古林西縣投資辦起水泥廠等企業,一出手就是上億元,并出資給老家的村莊裝上了自來水。家鄉人并不清楚這位傳奇的老鄉在外面做什么生意發財了。霍民投資辦廠,被當地政府奉為財神,獲得了縣長助理的職位,案發后,當地政府于2006年將霍民的縣長助理職務免去。
每起騙貸案,往往都與銀行內部人員有關,霍民騙貸案也不例外。今天下午,農行昌平支行個人金融業務部原副主任韓宏輝,職員吳海濱、佟富軍、王全祥等四人,因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也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他們未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就向北京日澤豐成公司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記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