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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的不肖子虐待老父,甚至用開水淋在父親身上。日前,白云區法院以虐待罪判處該不肖子有期徒刑兩年零九個月。
白云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害人老林(化名)與19歲的林小志(化名)是父子關系,共同居住在廣州市白云區。
2005年至2007年5月期間,老林患病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精神不正常。無業在家的林小志,脾氣暴躁,逐漸開始厭惡、嫌棄患病父親,經常持續性地對老林進行毆打、謾罵。
2007年4月至5月期間,林小志居然先后兩次用開水和高溫熱水淋在他父親的身上,致老林全身皮膚紅腫、燙傷。5月20日中午1時許,老林在家中死亡。后經法醫鑒定,老林是因為全身多處被燙傷后致肺部感染休克死亡。
2007年10月,白云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向白云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白云區法院于近日以虐待罪判處林小志有期徒刑兩年零九個月。 (記者 余亞蓮 實習生 梁柳新 通訊員 云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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