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年輕女子借住在海寧路(近山西北路)某石庫門屋內,不料在臥室和浴室內竟然找出了4個攝像頭。東窗事發后,房東辯稱是監視她們有沒有在房間里燒飯。目前,攝像頭已全部被拆除,閘北警方對房東作出拘留7天的處罰。
小麗(化名)等7名年輕女孩借住的是一戶老式石庫門房,她是第一個發現攝像頭的。15日中午,小麗在浴室內擦頭發,突然看到碗櫥下方有一個東西似有反光。仔細一看,著實嚇了一跳,一個攝像頭被藏在一個舊音箱內,音箱前面有一個小孔。攝像頭正對的方向,正是平時幾個女孩洗澡的位置。
當天晚上,幾個女孩到自己臥室仔細搜查,另發現這樣隱藏的攝像頭有3個,其中2個安裝在臥室內,1個在檐下洗手池邊。這時,7個女孩這才恍然大悟:“難怪搬進來時,房東千叮萬囑,叫我們別動擱板上的東西。”“他還在招租信息上特別注明‘僅限女性’,原來是懷有卑鄙企圖啊!”
據小麗稱,之前她就有所懷疑,隱藏在她房間里的攝像頭,外面包著其他東西,原本堆在一人高的墻壁擱板上,和拖線板等東西雜亂地放在一起。但時間一長,它還是引起了小麗的注意。
警方接報后派來多名民警。經過技術人員勘察,證實那4臺“監控設備”都連在了房東屋內電視機上,但未與電腦相連。起初房東一直躲在房間內不出來。后來,面對警方質問,房東承認了偷窺的事實,但他辯解,這是為了監視女房客有沒有在房內燒火做飯。前天上午,警方帶走房東,對他作出拘留7天的處罰。
【鏈接】女房客能否向房東提出索賠
被白白偷窺了兩三個月,結果只是對房東進行行政拘留的處罰,這個結果讓7名女租客不太滿意,她們能夠要求經濟以及精神上的索賠嗎?為此,記者采訪了世代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毛列群。
毛列群律師認為,雖然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里對“偷窺”行為有可處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規定,但關于偷窺是否有罪,目前是一個法律尚不完整的地方。
他認為,小麗等人可以要求進行經濟索賠,具體的索賠數額根據當事人精神、名譽以及財產上受到的傷害決定。雙方進行協商后,賠償費用可以以降低房租或者免去數月房租的形式進行。
如果雙方協商未果,而受害人的精神上受到的恐慌進一步擴散的話,受害人有權依照最高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以房東侵犯自己隱私權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賠償精神損失費,但受害人必須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
作者:顧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