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身材、眉目清秀的黃偉華,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名來滬尋找投資機會的富港商,他伙同離異的妻子陸容芳聯(lián)手搭檔,使得8名從事娛樂行業(yè)年輕女性,落入他設下的圈套。黃偉華利用這些處事不深女性貪財?shù)男膽B(tài),先后盜取被害人隨身攜帶的包內(nèi)信用卡、手機、手表和飾品等物共計價值高達近13萬余元。12月27日,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法院分別以詐騙罪、盜竊罪判處黃偉華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1500元;以盜竊罪判處陸容芳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000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從2007年7月4日至7月19日,黃偉華先后5次約見被害女青年見面,以“購物”為幌子,騙取那些女性隨身攜帶內(nèi)有信用卡、飾品和現(xiàn)金等錢財?shù)陌,并用騙取的信用卡套現(xiàn)共計價值人民幣39390余元。此外,黃偉華還伙同陸容芳一起于2007年6月4日至同年7月19日,曾3次由黃偉華出面約被害人見面,陸容芳則扮演黃偉華助手,按黃偉華的吩咐,“往被害人信用卡內(nèi)轉(zhuǎn)2萬元港幣”等好處后借故離開。片刻,陸容芳再返回稱“轉(zhuǎn)款因故失敗”的方法,竊得被害人的銀行卡密碼,或以“為被害人購衣”待被害人在試衣時幫助拿包之際,乘機攜包逃逸,盜竊包內(nèi)信用卡、手表和現(xiàn)金等物品,并使用被盜竊而得的信用卡提款,共計盜竊價值人民幣8.99萬余元的財物和錢款。
黃偉華交代說,他和每個被害女子結(jié)識的時間,加起來不會超過半小時。每一次認識不到10分鐘,對方就會告訴他聯(lián)系方式。這是因為他掌握這些被害女子的心態(tài),都想結(jié)識大款過衣食無憂的生活。他正是迎合了這些女子的心態(tài)。廣東口音便于他冒充香港老板,搭訕被害女子時,他總是裝出剛從高檔消費場所消費完準備回家的樣子。故意在言行舉止方面顯得很低調(diào),傳遞出他是有錢人的信息。
用黃偉華的話說,在滬上從事KTV、大型洗浴中心行業(yè)的女性大多不是上海人,這些“外漂女”在滬多數(shù)屬合伙租房居住、都急于掙錢有貪小的念頭,這些女性一般會把所有值錢物品隨身攜帶。只要稍稍施展騙術(shù),給她們嘗一點甜頭,就能夠騙到一筆很可觀的錢財。黃偉華還交代說,串通陸容芳一起參與詐騙,是因為女性之間好溝通,設防心態(tài)較弱。
從事吧女職業(yè)的陳小姐說,黃偉華穿著考究、慢條斯理地自稱是香港人,家境很殷實且剛剛離異。陳小姐感到黃偉華的條件,符合自己心目中尋找的對象。第二天當黃偉華約她見面時,她還特地帶了一名女友一同前往咖啡店,而黃偉華提出要往她銀行卡內(nèi)打進2萬元現(xiàn)金,作為見面禮使她頓時覺得墜入云里霧里。陳小姐留下女友在咖啡店內(nèi),他倆在淮海中路中環(huán)廣場附近一自動柜員機進行了一番操作,但轉(zhuǎn)帳并沒有成功。雙方回到咖啡店,見她吸煙,黃偉華又提出買樣禮物送給她,黃偉華把陳小姐包隨手交給了與陳小姐一塊來的女友,兩人又來到附近的香港廣場,黃偉華挑選了一只進口打火機后,稱要去取款機上提款,讓陳小姐在打火機柜臺稍等片刻,而黃偉華的身影就再也沒有出現(xiàn)過。感到事情太蹊蹺的陳小姐回到咖啡店。女友告訴她:“黃某回來過,說是你叫他來拿包,我就給他……”黃偉華不但拿走了陳小姐的包,還用陳小姐包內(nèi)的銀行卡,利用轉(zhuǎn)帳時偷窺到的陳小姐銀行卡密碼,迅速提現(xiàn)1萬多元。
經(jīng)審理法院認為,黃偉華和陸容芳到案后能坦白交代罪行,并賠償了被害人的部分經(jīng)濟損失,遂酌情從輕判處。(李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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