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受社會廣泛關注的貴州省興仁縣原縣長一家六口被害案27日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被告人曹輝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曹輝原是黔西南州興義市嘉年華會所員工。上世紀80年代曾因犯流氓罪被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減刑后于2000年5月刑滿釋放。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11月27日22時許,曹輝來到興仁縣原縣長文建剛家實施搶劫,用鐵錘和匕首將文建剛、文建芬、方如琴、唐元莉、麻婉光等人殺死后翻找財物。在翻找財物時,將正在睡覺的文建剛的5歲的次子文仲琦吵醒,曹輝即用手錘將文仲琦打死以殺人滅口。曹輝搶得文建剛家現金1.3萬余元及諾基亞8800型手機一部后逃離現場。法院同時認定,2006年9月3日凌晨4時許,曹輝在興仁縣頂興公路流水溝村六塘段對羅坤實施搶劫,搶得現金200余元及摩托羅拉手機一部。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曹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兩次搶劫被害人錢物,其中入室搶劫并致文建剛等五人死亡;為殺人滅口而將文建剛之次子殺害,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應予依法嚴懲,遂以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曹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經濟損失共3.9萬余元。
- 現場
庭審地點搬到武警支隊
數十警力核查旁聽者身份;被害者親屬當庭大罵被告人
昨日的庭審原定于上午8點30分開始。由于案件特殊,相關部門經過研究決定,將庭審地點選擇在黔西南州武警支隊二樓。開庭前,相關部門要求,旁聽群眾必須持旁聽證及身份證進入現場。
庭審場外,設了兩道關卡,法警和武警以及公安干警等數十警力分別對進入庭審現場的旁聽人員做嚴格的身份核實與檢查。
庭審期間,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曹輝一臉茫然,沒什么表情。當公訴機關展示文建剛等人被殺現場的一些證據照片時,文建剛的親屬們悲痛欲絕,放聲痛哭,大罵被告人曹輝。
昨日下午4時30分,審判長要求曹輝作最后陳述時,他卻說了一些與本案無關的內容,再次激起了文建剛親屬的憤怒。后在法警及武警的勸說下,法庭才保持了平靜。
據統計,當天的庭審現場,黔西南州、興義市、興仁縣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共450余人到場旁聽。
《貴州都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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