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派出所自報審訊過程被刑拘
核心速讀
丈夫得知妻子和別的男人有染后,憤怒的丈夫呼朋喚友將奸夫非法拘禁,在審問期間,還多次毆打這個奸夫,為了讓奸夫在接受審訊時清醒一點,他們還時不時用煙頭燙奸夫。最后,強迫對方寫下悔過書,并要求對方賠償1萬元精神損失費,當奸夫連“首付”的500元都拿不出來后,丈夫就叫妻子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被人強奸了。當他們一行5人跑到派出所報案,并激動地向警方描述了為民除害的過程時,結果全被刑事拘留了。
一女子報警自稱被強奸
12月17日上午,官渡公安分局福德派出所接到一女子電話報警:該女子自稱姓王,于日前被人強奸了,在親戚的幫助下,已在國貿中心附近抓住了兇手。
當民警趕到現(xiàn)場時,看見王女士抓著一名滿臉傷痕的男子,而旁邊還有她的丈夫余先生等人,王女士對民警說:“就是他強奸了我。”之后,這些人跟著民警回到了派出所。余先生等人來到派出所后十分激動,向警方描述了他妻子和人通奸的情況,并詳細介紹了他們抓獲奸夫和審訊的經(jīng)過。余先生還從口袋里掏出一封悔過書,作出一副為民除害的模樣說:“這里還有封悔過書,是我們審訊了兩天的結果。”
“你們關了他兩天才來報警?”民警驚訝地問。“是啊,開始他什么也不說,是我們一家老小輪流審問,他才招供的。”余先生等人甚至炫耀地說,奸夫李某臉上的疤是他們用煙頭燙的。很快,余先生等人被警方“請”進了辦公室。
丈夫交代審奸夫經(jīng)過
審訊結果令民警搖頭不已。原來,李先生是一家裝修公司的業(yè)務員,時常到南窯勞務市場找些短工,而報案人王女士經(jīng)常到這里找工作。一來二往,李先生和王女士熟悉起來,并同居在了一起。這就是這場鬧劇的來由。
警方了解到,王女士的丈夫余先生在昆明市北市區(qū)一所學校食堂工作,只有休息天回來。今年12月9日晚上,余先生提前回到家中,發(fā)現(xiàn)租住的房間里空無一人,但地上卻丟著幾個煙頭。余先生覺得不對勁,連忙撥打妻子的手機,但竟傳來陌生男子的聲音,隨后電話就斷線了,再也無法接通。
驚慌失措地過了一夜后,余先生等到王女士回家后便很生氣地質問她:“你是不是和別的男人住在一起?”王女士沒有回答。眼看上班的時間到了,余先生便把妻子帶到了單位上繼續(xù)審問。12月15日早上,王女士再次接到了李先生的電話,對方邀請她到外面吃午飯。氣急敗壞的余先生知道后,決定將計就計,要把李先生抓回來。當晚8時許,得知妻子和李先生在福德村吃夜宵,余先生和眾親戚將他們抓個正著,緊接著帶回出租房審問。
奸夫道出被折磨過程
傷痕累累的李先生說,到了出租房后他便被電線捆綁起來,對方二話沒說上前就打他,打累了就休息一會,有時候說到氣頭上,上來就是兩嘴巴。在審問中,為了讓他清醒點,余先生等人還用煙頭燙他的臉,一直折騰到17日早上才罷休。
當事雙方協(xié)商后,李先生同意寫一封悔過書,并愿意賠償余先生1萬元精神損失費。鑒于他的收入太低,無法一次性付清,余先生同意他按月支付,每月500元,但他卻連首付的500元都拿不出來,憤怒的余先生于是便叫妻子以被李先生強奸為由向警方報案。
警方說,在發(fā)生不愿看到的事情后,余先生一家5口沒有及時向警方求助,而是采取非法拘禁和多次毆打的不正當手段,其行為已觸犯了法律。
目前,雙方當事人均被刑事拘留。(記者 王磊 左學佳 錢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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