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指控“敲詐勒索”的焦振生,被人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決定不予起訴。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檢察院3日披露了這一消息。
現年72歲的焦振生是河北省撫寧縣一名退休老中醫。2005年10月,在受到萬里大造林公司秦皇島分公司的宣傳后,焦振生動員親朋好友投資257400元買了100畝林子。
根據萬里大造林公司的“銷售提成”與職務掛鉤政策:本人買林子或發展他人買林子100畝,可擔任銷售部長,有權組織自己的銷售團隊,發展業務經理若干名;業務員賣出或自購林地60畝,可升為業務經理,發展業務員若干名;業務員每做一單生意,分公司返給銷售部提成款10%,銷售部長從中抽取2%,下一級業務經理抽取2%,業務員提成6%。焦振生因此成為萬里大造林公司秦皇島分公司的銷售部長。
進入銷售隊伍后,焦振生發現萬里大造林公司不僅存在傳銷問題,而且還簽訂虛假合同。從2006年11月起,他多次打電話給萬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長陳相貴、總經理劉艷英要求退林,未果。2006年12月,焦振生將收集的有關萬里大造林公司虛假宣傳和涉嫌傳銷等材料交于秦皇島市新聞媒體發表。在新聞媒體的壓力下,萬里大造林公司同意給焦振生退回購林款。
另外,萬里大造林公司還拿出一份事前擬好的《承諾書》讓焦振生抄寫并簽字:今后不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媒體投訴萬里大造林公司,也不再鼓動萬里大造林公司的客戶退林……只要焦振生作出上述承諾,還將額外得到20萬元補助。
2007年5月,陳相貴在通遼市某賓館把20萬元交給焦振生后,立即以焦振生“敲詐勒索”報警。2007年5月4日,焦振生被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區分局刑事拘留,5月9日逮捕。由于該案疑點多、證據不足,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檢察院經過幾次退卷后,最終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對焦振生不予起訴的決定。(記者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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