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西安市豐慶路緩慢行駛時,一男子從半開的車窗外,向劉先生車里丟進一張廣告宣傳單。“車牌隱形噴劑?這是什么呀!”等候紅燈的時候,劉先生的目光停留在宣傳單上。
一罐“隱形噴劑”售價380元
1月5日11時許,劉先生收到一個傳單,內容大意是,“車牌隱形噴劑”是“美國獨家配方”,噴在車牌上,電子眼就拍不到了,而且車牌看上去和原車牌一模一樣……”
劉先生決定去會一會賣“隱形噴劑”的“張經理”。他撥通電話,“張經理”稱晚上才能和劉先生聯絡,還對劉先生說,他賣的“隱形噴劑”可以噴8~12個車,買整罐要380元,單噴一次200元,一年內都有效果。
當晚6時許,劉先生和記者在省醫院停車場見到戴著口罩的“張經理”。劉先生要求試驗一下產品效果,男子拿出一個狀似空氣清新劑罐的紅色噴罐,在劉先生的前后車牌上噴了幾下,又拿出一部數碼相機,給車牌拍了幾張照片,從相機屏幕上看,汽車車牌的確反光,車牌似乎真的拍不到了。
但劉先生拿手機拍后,卻能清楚地看到車牌的每一個字母和數字。對此,“張經理”說,警察不可能拿著手機去拍照,車牌已經隱形,絕對沒有問題。隨后,他催促劉先生趕快付錢,稱自己做的是違法的事,警察會抓的。
隱形效果疑似相機過度曝光
男子離開后,記者從多個角度拍攝,相機屏幕上的車牌號碼全部清晰可見。
記者分析,“張經理”的相機中看不到車牌號碼,也許是對方在拍攝時使用了曝光過度的方式。之所以選擇晚上交易,一方面是為逃避警方打擊,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在黑夜里,更容易拍出“隱形”的效果。昨日,劉先生已就此向警方報案。
據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交巡警大隊民警介紹,個別車主為逃避電子警察拍照,采取各種方法遮擋、污損車輛牌照,以前曾發現過貼反光膜來逃避違章處罰的,但還從未遇到過使電子眼無法分辨的“隱形噴劑”。《交通法》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對故意遮擋、污損車牌號碼的將給予加重處罰。(記者 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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