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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趙縣農民,竟然“身兼”公安、記者、督察等多項職務,并以可在短期內幫忙解決就業問題為名,四處招搖撞騙。截至被抓獲時,他已經騙取數名受害人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錢財。
1月15日,省會新華警方成功破獲這起詐騙案。而經過初步審訊得知,該男子賈某2006年剛剛因詐騙罪被判拘役半年,沒想到出獄后不久便重操舊業。
報警:十余萬元“疏通費”被騙走
今年1月7日,省會新華公安分局合作路派出所接到轄區王先生報警稱,一名賈姓男子以給其孩子介紹工作為名,先后騙取其18萬元“疏通費”后,工作卻一直未能安置,經過多次討要至今仍虧欠十余萬元。
接警后,警方立即組織精干力量全力偵破此案。而通過調查發現,嫌疑人賈某早在2005年8月份,就曾因詐騙罪被判處半年拘役,剛剛刑滿釋放不久。調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賈某的身份變換不定,時而為媒體記者,時而為電視中心制片主任,時而為機關人員。
1月15日,辦案民警接線索得知,賈某在省會某單位賓館一房間內辦公,迅速趕至現場將其抓獲,而在抓獲之時,賈某仍在電話聯系“業務”。
目擊:普通農民“身兼”數職
昨天上午,記者在合作路派出所內見到了正在接受審訊的賈某。據其交代,他辦有大量的辦公證件,其中包括高速公路交警總隊的警察證(上注一級警司)、河北省交通廳督察證、河北省某新聞單位的工作證以及綠色中國網絡電視的采訪證。同時,辦案民警從其駕駛的一輛藍鳥轎車上還搜出了元氏縣委、省交通廳、省人民檢察院等政府機關的出入證,以及綠色中國等新聞單位的采訪標牌。
賈某稱,這些證件都是托人偽造的,當被問及他在這些媒體內擔任哪些職務時,賈某含糊地表示是其工作人員。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經調查發現,賈某為趙縣普通農民,只有初中文化,他卻利用這些證件假冒公安、記者,博得受害人信任,借口為其子女安排工作騙取錢財。
搜查:辦公室內搜出行騙收支賬目
隨后,記者隨辦案民警來到省會某單位賓館508室———賈某的辦公地點進行搜查。這間兩室的辦公間內配有電腦、傳真、打印機等多種辦公設備。民警表示,這些辦公用品都是賈某通過詐騙的非法所得購買的。據該單位保安科工作人員介紹,去年8月,賈某通過熟人介紹租用了該處辦公,一直按時繳納租金,并未發現其從事違法活動,“當時他稱自己是發行報紙的,沒想到是個騙子。”
同時,在該辦公地點,民警還搜出一本賬目記錄,上面詳細登記著自去年9月的一些資金流動情況。同時,在一張紙頁上還記錄著:“高速公路收費員、長期合同制9萬/名;銀行、有會計證6.5萬、沒會計證8.5萬/名;石家莊外事職業學院5萬/名;聯通公司4萬/名”,這些都是賈某承諾幫人找工作所收取的費用明細。
除此以外,上面還記有“兩個月內上班”的許諾,以及所需學歷、月最低工資保障、福利待遇等內容。
-受害人說法
賠了錢還耽誤了孩子學業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經接到數名受害人的報案,主要分布在市區、井陘、晉州、辛集。
在派出所內,記者還見到了由井陘趕來的受害者王先生,提起自己的被騙經歷,王先生泣不成聲,“那都是我們一家的血汗錢,事兒沒辦成,孩子的學業也耽誤了。”王先生說,他的孩子專科畢業后考入武漢大學專升本,然而在開學前經人介紹結識了賈某,“賈某承諾能在一個月內把孩子安排到省公安廳工作,為此,開學后孩子就沒去報到。”然而,賈某的空口承諾并沒有兌現,王先生不僅數萬元血汗錢沒了蹤影,孩子的學業也耽誤了。
-警方提醒
別輕信“花錢辦事”的承諾
民警表示,賈某通過此種方式騙取受害人錢財,數額從數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雖然賈某通過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退還部分費用,但受害人損失嚴重。
就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尋找工作一定要通過正規招錄途徑,切不可輕信他人“花錢辦事”的捷徑承諾,以免犯罪分子趁機行騙。
目前,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記者 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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