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21日)召開的深圳市交警局2007年度總結表彰暨2008年工作部署大會上獲悉:深圳擬實施車牌“有償選號”舉措,并將制訂實施細則,逐步推行。
擬實施車牌“有償選號”
深圳市交警局局長劉鳳俊在會上部署2008年工作時表示,該局今年要以市民群眾滿意為標準,繼續推出窗口服務的便民利民措施,公開辦事程序,簡化辦事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如在機動車管理方面,將實施車牌“有償選號”舉措,制訂實施細則,逐步推行。同時著重完善“快處快賠”工作,在寶安、龍崗兩區建立快處快賠理賠點。
今年該局將在大隊窗口服務改革方面,將過去的分散型服務逐步調整為“一站式”或“一條龍”形式的服務,減少群眾多頭排隊或重復排隊的現象。在駕駛人管理方面,要改進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及時發現和查處各種違規行為,建立駕校培訓質量排行榜。完善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一站式”服務,完善駐站檢測和處理違法行為措施,拓展車管業務與郵政服務的渠道。
可用于救助車禍傷者
早在2006年3月深圳“兩會”期間,市人大代表羅洲平、市政協委員沈建英等分別就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提出了建議和提案。其中羅洲平代表建議:為保證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搶救和全面治療,減少因交通事故而引發的不穩定事件,我市盡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而這些基金的來源之一就是“新車車牌號的有償選號費”。
羅洲平認為,新車車牌的選號費是一個可以利用的基金來源。按照外地經驗,可以將一些象征吉利的車牌標價,實行“有償選號”,對一些具有特別意義的號碼進行拍賣,價高者得。這樣既盤活了車牌號碼的無形價值,也使這些拍賣款項用到了慈善方面。
設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而在今年1月9日,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已經原則通過了“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這將使得深圳成為全國首個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城市。
會議還決定由市財政安排1000萬元,啟動深圳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今后則按照本市年度投保機動車交強險保費的2%提取資金進入到該基金中。該辦法還對救助管理機構、救助基金的實施程序和監督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 (記者 吳欣 通訊員 宋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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