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尚無(化名)做的這件事情,你可以把他看做是年紀輕自我感覺好頭腦發熱——案發于2007年,他也不過19歲,剛剛高中畢業,在永嘉縣交警大隊機動車管理所當協警。 這年一月的某天,有位朋友來托倪尚無,能不能把自己的車輛違章記錄“處理一下”。倪尚無還是有點小聰明的。
能進入交警網絡系統的都是隊里的領導,他想辦法搞到了領導的上網賬號。至于密碼,他反復試驗,比如6個8,比如123456,還比如哪位領導的警號,沒想到,密碼就這樣被“破譯”了。
登錄到公安網道路交通違章處理系統,朋友的違章情況赫然在目,“免罰分”、“免罰款”,只消鼠標一動而已。
在朋友的連聲道謝中,倪尚無心中生出些許得意來。他能幫人修改違章記錄的消息也不脛而走,上門的、來電的人多了,而且有不少人的要求是罰款可以,能不能不扣點。
而對倪尚無來說,既然都已經進入系統了,把違章記錄抹掉,不罰款或者不扣點不都是鼠標動動的事情。那么,既然別人不在乎這個錢,這個錢,是不是可以他拿呢。
協警的收入是有限的,在溫州成為富人,倪尚無覺得這也許就是機會。
來托的人多了,不僅僅局限于他們那個縣城,倪尚無根據需求的增加,逐步把“業務”開拓到其他區縣。“賬號”、“密碼”是賺錢的兩把鑰匙。
永嘉縣交警大隊、樂清市交警大隊、溫州市交警支隊一大隊等六位單位領導進入道路交通信息系統的賬號和密碼,倪尚無一一獲得,對于密碼,他的手段根據后來判決書上的用詞就是“亂試”。
這番跨區域的開拓之后,倪尚無的“業務量”迅猛增長。有時候,連他自己都不好意思起來,于是他有了幾個中介人。
倪尚無曾經向一個姓金的人租過好幾次車子。這時候,倪尚無就跟金某談起了生意,大意就是可以幫助金某處理違章車輛,不用交罰款。一來二往,倪就拿幫金某的客戶朋友處理違章信息,來沖抵車輛的租車費,半年不到,這一塊就是7000多元。而這個小年輕用車也一下子方便了起來。
中介不止金某一個,半年時間,倪尚無“處理”違章記錄233次,平均每天要處理一條多。他漸漸形成了一個收費標準,根據各人違章的次數及嚴重程度有不同定價,也根據收費的不同,對“客戶”的違章記錄有的是刪除,有的是修改。
2007年7月3日,永嘉縣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在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系統異常,公安機關在同日立案。當天,倪尚無就被抓獲。消息傳出后,在國內某知名打擊黑客的網站中,倪尚無一案迅速被編入了“業內新聞”。
昨天,永嘉縣法院認定,倪尚無的行為屬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他一共獲利3萬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據悉,自從出過倪尚無這檔子事后,全省交警系統都引起了重視,各自的網絡登陸密碼都重新設置過,安全性堪比銀行卡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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