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領導同志經常深入基層,出席會議,參加活動,自然要與干部和群眾廣泛接觸,會拍下許多合影照片,人們往往把這些照片作為紀念。但有些貪官卻別有用心,另有所圖,對合影照片廣為宣傳,肆意炒作,為的是謀取私利,步步高升,有的還把合影照片作為“護身符”。
貪官們利用的合影照片有真的,也有假的,還有半真半假的,日前媒體披露了一個貪官假造合影照片的丑聞,這個貪官叫王月喜。他在任山西霍州市委書記、臨汾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36萬元,貪污40萬元,涉案金額達276萬元,日前被依法判處12年徒刑。此貪官在任山西省霍州市委書記時,曾以主編的身份出版過一本“廉政讀本”,以勉勵霍州廣大干部“勤政為民,廉潔奉公”。這本書的扉頁,是王月喜和一位中央領導同志的合影。而那張合影并非真的,而是他伙同工作人員通過電腦合成的。
貪婪而又愚昧、可悲而又可笑的王月喜,以為有了這張與中央領導的合影,就能保護他平安無事、逍遙法外,就可以逃脫群眾舉報、國法懲處了。這是癡心妄想,一廂情愿。可怕的是,像王月喜那樣假造合影的貪官還有一些,有的假造中央領導批示,有的假傳中央領導口信,渲染同中央領導的交情,東拉西扯,胡編亂造,目的是拿著合影照片招搖撞騙,特別是為了出事之后用這些包著自己,嚇唬別人。
這是欺詐行為、庸俗作風,素為正派人所不齒。退一步說,王月喜的那張“與中央領導的合影”即便是真的,那也沒什么了不起,搞個人迷信、個人崇拜的時代早已結束了,如今老百姓同中央領導握個手、照張相是一件平平常常的事,不值得大驚小怪,合影也成不了誰的“護身符” 。道理很簡單,合影上的官未必都是清官,合影時是清官也未必永遠是清官,比如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他與中央領導的合影肯定比王月喜多得多,而且他本人也是中央領導,可是,一旦查出違法亂紀,該“雙規”就“雙規”,該法辦就法辦,再多的合影照片也救不了他。如果說誰跟中央領導握個手、照張相,就光宗耀祖,千秋萬代,就進了“保險箱”,那么,全中國人民都排著隊去爭相與中央領導握手、照相好了。看看古今中外一張張歷史照片,忠與奸、正與邪、美與丑,擁護者與反對者、崇拜者與詆毀者、謀害者與被害者,有些偏偏照在同一張照片上。這樣的事例不必一一舉出了,有的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值得深思的是,為什么那真真假假的與中央領導合影令貪官趨之若鶩,奉若神明?很顯然,因為它們有“威力”,有“市場”,確實可以給貪官帶來好處,或者助其升官,或者助其發財,或者為其擴大知名度,或者為其掩蓋罪行,總之,照片大有用處,大有效益。可怕的是,在社會上直至在一些黨政領導機關里,有人還真被這類照片唬住了,震住了,往往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對待之。這是不講原則、不按規矩辦事的官場陋習,是只唯上不唯實的庸俗作風,是怕得罪人、怕丟“烏紗帽”的個人主義,正因為如此,才使貪官有機可乘,有空子可鉆,這方面的教訓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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