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又停電了。”昨天,長沙市芙蓉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徐奕來到辦公室,電還沒來,她心里“咯噔”了一下:事先已通知一起交通事故案的雙方當事人前來開庭,但沒電法庭光線太暗,且不能用電腦進行庭審記錄了,按道理是無法開庭的?粗驹诜ㄍラT口冷得直哆嗦的當事人、代理人和律師,想到躺在病床上因車禍成植物人的受害者還等錢治病,徐奕決定點蠟燭開庭。
伴著搖曳的燭光,芙蓉區法院昨天一共審理了四起案件。
半個月前
電話約好當事人來法院
半個月前,徐奕電話通知了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的雙方當事人,讓他們1月24日來法院,對此案再審立案舉行聽證。
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2004年11月,張某駕駛車牌為湘AY1352的汽車在遠大路撞倒了陳再英,車禍發生后,陳再英完全失去自理能力,法醫鑒定其為一級傷殘。
隨后,陳再英的弟弟將肇事司機張某、某客運公司(張某駕駛車輛的掛靠單位)和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
2006年7月的一審中,芙蓉區法院認為,張某駕駛機動車輛撞傷陳再英,應對陳再英進行賠償。法院作出判決,張某應賠償陳再英各項經濟損失41萬多元,某客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險公司承擔18萬元賠償。
宣判后,幾被告均不服,提出上訴。2006年11月26日,長沙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但客運公司認為不應承擔連帶責任,向芙蓉區法院提出再審。
昨天下午2:30
燭光搖曳中開庭兩小時
昨日下午2時30分許,陳再英的弟弟和客運公司負責人準時來到法院。不巧的是,法院停電了。法庭門外,當事人凍得直跺腳。
“點蠟燭,開庭!毙燹日f,受害者還躺在病床上,每天都需要錢治療,應盡快了結此案。而且,盡早達成協議對兩方都好。
徐奕和兩名陪審員、書記員點燃了7根蠟燭,庭審在搖曳的燭光中進行。電腦不能使用,書記員小范于是用手記下了5頁庭審筆錄,手凍得紅腫。開庭一共進行了2小時。
徐奕告訴記者,經過協調,雙方當事人雖未達成最后協議,但案件有了較大進展。
除了這起案子,昨天,芙蓉區法院民庭鐘建林和刑庭吳曉佳法官還審理了三起案件,都是點著蠟燭進行的。 (記者 龔芳柳 實習生王尚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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