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加大對公車私駕的監(jiān)督力度,233名副科以上領導干部駕照名單交由紀委及交警掌握
記者從宜賓市宜賓縣獲悉,日前,宜賓縣有駕駛證的233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已全部將駕駛證交到該縣紀委登記備案,這份登記名單除了作為縣紀委掌握干部的情況外,還將被交警部門掌握。宜賓縣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局長涂延友稱,宜賓縣將加大力度查處公車私用和公車私駕現(xiàn)象,特別是春節(jié)即將來臨,對領導干部用車將進行更嚴的監(jiān)督和管理。
動真格
駕照備案名單交警也要掌握
據(jù)悉,宜賓縣委、宜賓縣政府于近日出臺通知,要求全縣各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事業(yè)單位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并由紀委對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具有駕駛證的進行登記。這一動作讓全縣的科級官員們感到,這次動真格了。
宜賓縣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長涂延友說:“前段時間,國務院發(fā)出文件再次強調了對公車要進行嚴格管理,我們根據(jù)本縣自身的情況作出了一些規(guī)定,對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駕駛證進行登記,這讓紀委對全縣各級領導是否具備駕車資格有了一個掌握,對紀委的明察暗訪工作有了一個基本的目標數(shù)據(jù),同時,這份名單我們也交給了交警部門。”
涂延友稱,以前只能確定被查車是否是公車,而駕駛證上并沒有信息顯示駕駛員是否是公務員,是否是領導,對監(jiān)督領導私駕的力度不夠強。此次交警掌握了這些名單后,在街面查車時,如果查到名單上的駕駛證信息,將重點核查其駕駛的車輛是否屬于公車,如果是的話,則違反了領導干部私自駕駛公車和公車私用的規(guī)定。
各方反應
交出公車鑰匙辦事自己乘車
通知出臺后,宜賓縣副科級以上干部紛紛主動交出了駕駛證。宜賓縣高場鎮(zhèn)沒有配備駕駛員,在通知出臺后,該鎮(zhèn)黨委書記鄧成龍立即將公車鑰匙交到了辦公室。鄧成龍告訴記者:“現(xiàn)在我們鎮(zhèn)的副科級以上干部都不能私自駕駛公車,為了解決公務用車,我們從機關專門抽調了一名工作人員從事公務用車的專職駕駛,主要保證緊急公務用車,其他一般情況下都自己乘車去。”
宜賓縣司法局局長王宗倫當天正好來縣委辦事,他是自己走路來的。對禁止公車私用和領導私自駕駛公車的規(guī)定,王宗倫表示相當支持,“公車屬于公共資源,并不是某人的私有財產(chǎn),而且這也是組織對干部的一種保護,因為我們不是專職駕駛員,駕駛技術參差不齊,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記者:張名 何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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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于去年11月發(fā)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嚴格車輛編制管理,切實壓縮車輛規(guī)模,同時要求做好公務用車節(jié)能減排工作,嚴禁公車私用。
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公務用車使用批準和登記制度,盡量減少公務用車出駛臺次,提高使用效率;前往京外執(zhí)行公務應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確需用車的,須報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實行公務用車節(jié)假日和國家重大活動期間封存停駛制度。編制內的公務用車不得隨意調換或改變用途,不準對外出租創(chuàng)收。嚴禁公車私用和利用工作或職務之便,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yè)捐贈車輛,作為機關或個人交通工具。(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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