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時分,脖子上的刺痛將60歲的王先生驚醒,借著室外燈光,他看見一個持刀男子站在床邊。
接著,這名男子又持刀追趕他老伴,王先生見狀隨手掂起沙發上的撣子,趕了過去……
歹徒深夜入室行竊
盡管案發至今已有一年多,王先生夫婦身上的傷痕早已恢復,但回憶起當晚的情形,他倆仍面露驚恐。
王先生夫婦家住鄭州市東明路117號院7號樓14樓。2006年7月4日凌晨2時許,睡夢中的王先生感到脖子一陣刺痛,他剛睜開眼睛,就看見床頭站著一個持刀男子。
出于本能,王先生從床上坐了起來,一把抱住這個男子的腿并叫喊起來,男子用力掙脫,將王先生拖到地板上。
聽見丈夫喊叫,住在隔壁的沈女士迅速趕了過來。打開丈夫的房門,看見他坐在地上,抱住一名男子不放,沈女士明白家里進小偷了,就轉身往外跑想出門呼救。
沈女士剛跑出幾步,男子就追上來,抓住了她。描述事發時情形,沈女士說:“他用刀在我脖子后面劃,我聽見‘刺啦’一聲,接著血就流了出來。”
老漢拿撣子斗持刀歹徒
王先生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抓起沙發上的撣子,趕上前朝男子頭上打去,一寸半寬、一尺多長的竹柄撣子斷為兩截。
男子的眼鏡被打落在地,水果刀只剩下一個塑料柄——不過,王先生夫婦當時并沒看到這些。由于灑滿鮮血的地板太滑,王先生倒在地上,但他順勢抱住男子的雙腿。
為求自保,老兩口妥協了。沈女士說:“只要不殺我們,可以給你錢,我們保證不會報警。”男子答應了。
沈女士來到臥室,取出剛發的幾百元工資,遞給了男子。接著,男子又要老兩口的手機,沈女士又把丈夫的手機拿過來,遞給了他。
隨后,男子讓沈女士打開房門,離開了現場。男子走后,沈女士將門鎖上,撥打了120、110。
經檢查,王先生脖子有4處被劃傷,最長的一處有11厘米;沈女士后頸處有2處劃傷,胳膊上也有一處傷痕。后經法醫鑒定,老兩口損傷均構成輕傷。
去年9月19日,兇手在信陽被抓獲,他就是居住在王先生夫婦樓下的王濤。
歹徒原是樓下鄰居
現年27歲的王濤,住鄭州市東明路117號院7號樓13樓,和王先生夫婦是上下樓鄰居。
王濤說,作案前幾天,他去敲過王先生家的門,但里面一直沒人,他以為那屋內沒人住,就想上樓偷點東西。
王濤家臥室窗戶上有個防盜網,上方只搭了一塊鐵皮,他把鐵皮掰了一個口子后,從缺口往上爬,然后站在14樓窗戶上。 王濤發現屋里窗戶下有一張床,上面躺著身材魁梧的王先生。在往地上跳時,他不小心踩到了一個東西,發出一陣響聲。
擔心王先生被驚醒后自己走不掉,王濤拿起茶幾上的水果刀,朝王先生脖子上劃了幾下,結果對方醒來死死抱住了他……
隨后,他回家換了一套衣服,趕到火車站,先后輾轉到新鄉、武漢、廣州、邯鄲、山西等地打工為生。
昨日上午,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王濤因搶劫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記者 肖風偉 通訊員 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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