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服調解糾集幫兇殺害法官 主犯被執行槍決
2008年01月29日 11:46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發表評論
1月26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殺害齊河縣法院法官史現平的主犯路民執行槍決。
2002年4月2日晚10時許,齊河縣潘店鎮中屯村村民路新江(在逃)因瑣事與本村村民劉洋嶺打架,致劉洋嶺輕傷被訴至齊河縣法院,2006年12月5日該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路新江賠償對方1.5萬元的和解協議。
路新江要侄子即被告人路民找人報復史現平。2007年1月16日21時許,路新江、路民、張維國3人攜帶作案工具,在史現平住處門口等候。當史現平路過時,路民將史現平抱住壓倒在地,路新江持鐵管擊打史現平的頭部,張維國持菜刀砍擊史現平的下肢。在史現平已無反抗能力的情況下,路民從路新江手中要過鐵管,猛擊史現平的頭部數下,后逃離現場。經鑒定,史現平系受鈍性外力打擊顱骨骨折、腦挫傷死亡。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路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路民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2008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該裁定依法給予核準。(記者 高園 肖春燕 鄭春筍)
【編輯: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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