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討薪被砍手案啟動民事索賠 法援中心介入
2008年01月30日 07:44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四川民工在中建五局溧水工地上被砍手一案,目前6名疑犯已經全部被控制。雖然刑事案件的程序才剛開頭,但是民事賠償的工作已經提前啟動。記者從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獲悉,該中心已經把《法律援助決定書》交到受害民工王超手里,由該中心主任陳宣東代理此案,為王超索賠。
法援中心提前介入
今年1月15日,來自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月山鄉的民工王超,在討薪過程中遭到中建五局雇用人員的施暴,左手被砍斷。王超受傷后,接受了斷肢接植手術。
獲悉此案后,南京市法援中心決定提前介入,為王超的民事賠償鋪平道路。中心主任陳宣東說,因為民工的法律意識淡薄,在收集保留證據方面可能有些困難,所以,在刑事程序還沒結束之前,法援中心就要開展工作了。
1月26日,陳宣東來到醫院看望王超,帶來了《法律援助申請表》和《授權委托書》,并告訴王超法援中心已經啟動了農民工維權應急預案,免去對王超經濟狀況的審查,立即提供法律援助,陳宣東代理此案,幫助王超維權。
索賠數額尚未確定
陳宣東說,案件要遵循“先刑后民”的順序,也就是刑事案件方面經過法院判決后,才能明確民事責任。目前案件還在公安機關調查之中,到底是中建五局的責任,還是中建五局下面分包單位的責任,還是砍人兇手的責任,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定論。所以,民事賠償對象目前還不能確定。
陳宣東介紹,民事賠償方面主要涉及到王超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等,因為目前治療還沒有結束,所以索賠數額也不能確定。
《現代快報》供稿
【編輯: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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