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互聯網上流傳香港藝人陳冠希與多名女藝人艷照,多名香港網民因此被捕,罪名是“發布淫穢物品”。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李家超時表示,無論是發布此類照片,還是在互聯網上轉載照片均屬違法(2月3日《南方都市報》)。
按照香港法律,發布、轉載淫穢照片要受到處罰,如果沒有上述行為,僅僅下載、瀏覽照片,則沒有法律上的風險。但內地情況卻不同,吉林省公安廳網警總隊民警就提醒網民,那些艷照連看都不要看,“只要認定是淫穢色情圖片,盡量不要動,瀏覽、復制、粘貼、下載、傳播等行為都是違法的。”2月2日《新文化報》)也就是說,對內地網民來說,當你瀏覽這些艷照的時候,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正向你走來,而多數人對此可能并不知曉。
吉林省公安廳的提醒,受到網民的質疑甚至謾罵,但是,這樣的提醒并非信口開河,而是有依據的。1997年公安部發布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俗稱“公安部33號令”),其中第五條第六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淫穢信息,第二十條則對違反上述規定如何處罰作出規定。僅僅“查閱”淫穢信息也會受到處罰,白紙黑字寫在“辦法”里。2004年,四川警方曾抓捕傳喚兩位在家中瀏覽色情圖片的居民,依據的就是33號令。
采取措施,避免淫穢、色情內容對社會風化的敗壞,互聯網給我們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賦予我們責任。從現實看,這些烏七八糟的東西難以在短時間內銷聲匿跡,同它們作斗爭,將是長期的任務。如何斗爭,則考驗政府智慧,也事關公平。
色情淫穢內容,是有人發才有人看,還是有人看才有人發,這恐怕是一個和“先有蛋還是先有雞”一樣無解的問題。但二者不可分割的關系是顯而易見的,就敗壞社會風化而言,發和看都是有“功勞”的。如果每一名網民趣味都足夠高雅,對那些烏七八糟的東西視而不見,一些人發布、傳播這些玩意,興趣、勁頭至少不會像現在這么大。所以,通過立法禁止網民看這些東西,對于遏制網絡色情,會有一定的效果。
然而,有效并不意味著正當。是否處罰某一行為,首要的考量因素不是處罰它是否有利于社會治理,而是它的社會危害性是否達到需要用法律處罰的程度。按照這樣的標準,對僅僅瀏覽色情圖片行為予以處罰,的確大可質疑。如果一個人在家里看看色情圖片,我們可以說他趣味不高,但他對社會的危害在哪里呢?因為他看,因為很多和他一樣趣味不夠高的人看,發布者勁頭大增,網絡色情因此猖獗,這或許是事實,但這樣的危害顯然太過間接,作為處罰的依據不免牽強。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世界各國都在打擊網絡色情,但拿網民開刀的幾乎沒有。
2004年四川抓捕網民一事曾引發強烈質疑。之后這幾年,媒體沒有過類似事件的報道。兩年前的王婷婷性愛錄像,去年“史上最牛小秘書”的裸照,稍微“資深”一點的網民,想必都或多或少地看過,也沒有誰因此受到處罰。就執法而言,33號令的這方面規定,幾乎已“名存實亡”。現在吉林省公安廳“舊話重提”,倒給我們提供了審視這方面規定是否有保留必要的契機。(李曙明)
圖片報道 | 更多>> |
|